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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author:(作者)归海一刀
published in(发表于) 2014/3/25 22:27:23
广东单独两孩政策有望27日起实施-单独两孩-独生子女

广东单独两孩政策有望27日起实施|单独两孩|独生子女|国家卫生计生委_新闻资讯

  省人大常委会将审议省计生条例修正案


  羊城晚报讯 记者黄丽娜、通讯员任宣报道: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主任会议24日下午在广州召开。常委会主任黄龙云主持会议,副主任雷于蓝、陈继兴、黄业斌,秘书长陈逸葵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决定把审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建议议程。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简称“决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启动及时审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简称“条例”)修法议程。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与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法制办、省卫生计生委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广东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方案备案进度。2013年12月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嘉应学院、韩山师范学院、韶关学院、广东海洋大学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对广东省生育政策调整方案开展了研究评估,梳理、分析和研判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对广东经济社会的影响,并多次与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法制办、省卫生计生委沟通情况、交换意见、研究修改。2014年3月14日,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主任会议提出,在收到省政府的议案后,要立即启动相关审议工作,尽快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以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3月2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广东省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复函》(简称“复函”)。法制工作委员会收到省政府的草案文本后,在征求有关机构意见、进行沟通、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对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


  省政府3月22日向省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主要是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认为,“条例”的修改具有合法性和可行性。据悉,“条例”修法议案列入将于25日至27日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有望经表决通过后实施。


(原标题:广东“单独两孩”政策有望27日起实施)


2014年03月25日09:20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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