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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author:(作者)归海一刀
published in(发表于) 2014/4/29 9:29:43
最高法-将建全国性公示网络平台公开减刑假释-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法:将建全国性公示网络平台公开减刑假释|最高人民法院|减刑_新闻资讯

  中新网4月29日电?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宫鸣今日表示,将建立全国性的公示公开网络平台。最高法院已经着手在人民法院网上建设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信息平台,这个平台建好以后可以实现全国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信息联网。





  最高法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2014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召开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指导意见视频会议,提出了“五个一律”的工作要求。





  宫鸣表示,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采取以下措施保证“五个一律”和有关措施的执行。





  第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比如根据中政委的意见中关于对部分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实行备案审查的要求,我们下一步要下发《关于对职务犯罪罪犯实行备案审查的通知》,就备案审查的具体程序要求予以明确。同时我们考虑到新出台的司法解释以及“五个一律”均主要为程序性的规定,对于实体方面下一步还要根据审判实践的经验和提出的问题,对2012年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也就是实体性的司法解释再进行必要的修改。





  第二,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制度。以三类案件为重点,最高人民法院每年要组织全国性或者区域性的检查,重点检查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比例是否明显高于其他罪犯的相应比例,各高级人民法院也将根据本辖区的情况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并且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发现法院工作人员在办理这类案件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甚至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或检察机关从严追究责任,追究责任的情况还要向上一级法院报告,涉及其他机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的也要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我们要更加主动地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积极协助刑罚执行机关修改罪犯的计分考核制度。





  第四,建立全国性的公示公开网络平台。最高法院已经着手在人民法院网上建设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信息平台,这个平台建好以后可以实现全国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信息联网,在这个平台上不仅可以进行立案公示、开庭公告、裁判文书公开,而且可以了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工作动态,查询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第五,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机构设置,充实人员力量。新出台的司法解释、“五个一律”的工作要求以及中政委的意见,都对办理减刑、假释案件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减刑、假释的工作任务将更加繁重,压力会进一步增大,必须使广大从事刑事审判监督工作的法官坚定理想信念,用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武装头脑,依法办案、廉洁自律,不断提高法律理论水平和办案能力。





  宫鸣进一步指出,为了改变目前“案多人少”矛盾尤为突出的现状,人民法院将按照中政委关于“审判机关应当建立专门的审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审判庭”的要求,及时完善相关机构设置,充实配备符合工作要求的高素质人员力量,以确保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原标题:最高法:将建全国性公示网络平台公开减刑假释等)





2014年04月29日13:14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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