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homepage(回首页)
Upload pictures (上传图片)
Write articles (发文字帖)

The author:(作者)qq
published in(发表于) 2014/6/6 8:48:06
安徽盐务管理局原副局长因受贿获刑6年-安徽盐务管理局

安徽盐务管理局原副局长因受贿获刑6年|安徽盐务管理局|受贿_新闻资讯

  中新社合肥6月4日电 (倪欣然)记者4日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原安徽省盐务管理局(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副局长李玉良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人民币。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为,李玉良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卢某人民币30万元,为卢某经营合肥玉安工贸有限公司(生产食盐包装箱)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但鉴于其先前确实有投资玉安公司的行为,且案发前退还了全部受贿所得及大部分违法所得,因此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对其犯罪及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李玉良,男,1961年生,被捕前任安徽省徽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安徽省盐务管理局(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副局长、安徽银华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2年5月被逮捕。(完)


(原标题:安徽省盐务管理局原副局长因受贿获刑6年)


(编辑:SN077)
2014年06月04日11:32
中国新闻网


If you have any requirements, please contact webmaster。(如果有什么要求,请联系站长)





QQ:154298438
QQ:417480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