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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author:(作者)qq
published in(发表于) 2015/3/28 7:13:20
北京东城落马官员服刑期间发现新罪被加刑半年

北京东城落马官员服刑期间发现新罪被加刑半年|滥用职权_新闻资讯

  地铁6、8号线拆迁帮人多领拆迁款 东城房管中心东华门分中心原副主任服刑期间发现新罪滥用职权造成损失130万加刑6个月


  法制晚报讯(记者洪雪)因贪污被判刑10年,在服刑一年后被发现新的罪行,为此,正在服刑的东城区房管中心东华门分中心原副主任常宝忠第二次站在被告人席上受审。记者上午获悉,东城法院一审认定其滥用职权罪成立,为此常宝忠被加刑6个月。


  56岁的常宝忠2013年10月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因发现新罪,于2014年12月1日解回再审,先羁押在北京市东城区看守所。


  东城检方指控,常宝忠于2009年间,利用担任北京市东城区房屋土地管理中心东华门分中心副主任、主管直管公房的职务便利,在北京市地铁6、8号线拆迁工程中,滥用职权为他人开具虚假的房屋租赁合同,多领拆迁补偿款,造成国家损失共计价值130万余元。


  在开庭时,常宝忠表示认罪。


  东城法院认为,常宝忠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鉴于常宝忠有自首情节,可依法从轻处罚。


  东城法院一审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常宝忠有期徒刑1年,与原判有期徒刑10年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半。


  相关新闻 房管所副所长伪造合同骗拆迁款


  本报讯(记者洪雪)房管所副所长吴景翼与下属王健配合,在危房改造项目中将已经拆迁的房屋谎称为仍在出租中,从而骗取拆迁款,造成国家损失171万余元。记者上午获悉,二中院终审以诈骗罪判处吴景翼有期徒刑6年。


  59岁的吴景翼是某区房屋土地管理局某管理所副所长,57岁的王健则是该所管理段长。


  东城法院一审认定,吴景翼、王健于2001年间,利用分别担任北京市某区房屋土地管理局某管理所副所长、管理段长,管理直管公房的职权,在地区危旧房屋改造项目中,对已拆迁房屋开具虚假房屋租赁合同8份,为自己或帮助他人骗取拆迁补偿款、回购就地安置住房,造成公共财产损失共计171万余元。


  其中,另一被告人王某与吴景翼、王健同谋,骗购安置房1套,造成损失29万余元。


  东城法院认为,吴景翼、王健、王某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鉴于三人具有自首、退赔情节,予以减轻处罚。


  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吴景翼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000元。判处王健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继续追缴吴景翼、王健的违法所得,连同扣押在案的102万余元发还区住宅发展中心。


  一审判决后,吴景翼不服上诉,他认为自己已经退赃,原判决不应判令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二中院终审驳回吴景翼上诉,维持原判。



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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