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homepage(回首页)
Upload pictures (上传图片)
Write articles (发文字帖)

The author:(作者)qq
published in(发表于) 2015/6/16 16:02:31
佛山顺德爆炸事故致18死 常务副区长行政记过

佛山顺德爆炸事故致18死 常务副区长行政记过

顺德12·31重大爆炸事故现场,厂房金属围墙及屋顶大面积被掀翻、炸毁。 南都记者 郑俊彬 摄

  南都讯 记者朱成方 黄怡 昨日,省政府通报了2014年发生的顺德区“12·31”重大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认定该事故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的规定,对涉嫌犯罪的10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其他19名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因违规操作与监管不到位


  2014年12月31日9时28分许,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港口路的广东富华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富华公司”)车间三的车轴装配车间发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18人死亡、3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786万元。


  经查明,事故直接原因是:事故车间流入车轴装配总线地沟内的稀释剂挥发产生的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现场电焊作业产生的火花引发爆炸。间接原因是:富华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市场监督管理、国土城建和水利(城市建设)、公安消防、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部门(环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等部门履职不力;顺德区、勒流街道、江村村委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


  省政府经过调查,认定这起去年年底发生在顺德的“12·31”重大爆炸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顺德区通报称,事故发生后,顺德区深刻吸取和反思事故教训,接下来,各镇街、区各职能部门将采取网格化管理、智能安监信息化建设、推行“黑名单”制度等多种措施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


  一责任人已在事故中死亡


  在爆炸事故发生后,省监察厅派员参加了事故调查组。经查,共有33人应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其中,不予追究责任1人。富华公司机修班员工梁少坚,因其已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责任。


  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0人。包括:富华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吴志强,副总经理叶灶恩、覃庆民,车间三车轴装配车间主任杜宝全、副主任孔庆长、装配油漆班班长张京文,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建筑业管理科科长何仁刚,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勒流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局长蔡炜斌、常务副局长谭耀星、安全生产监管股股长苏赟。上述人员属于中共党员或行政监察对象的,待司法机关依法做出处理后,由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省监察厅将跟踪督办落实。


  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人。包括给予顺德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区安委会常务副主任邓永强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顺德区副区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区安委会副主任冼阳福行政警告处分;给予顺德区勒流街道党工委书记麦玉团(女)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顺德区勒流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柯宇威行政记大过处分。


  此外,诫勉谈话2人,另案处理1人。顺德区原副区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局长、区安委会原副主任赵万雄,2014年7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un659)
2015-06-17 06:31:14
综合


If you have any requirements, please contact webmaster。(如果有什么要求,请联系站长)





QQ:154298438
QQ:417480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