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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author:(作者)qq
published in(发表于) 2015/7/21 23:35:45
知情人称刑拘王林因有足够证据-王林

知情人称刑拘王林因有足够证据|王林|邹勇_新闻资讯

  几年来,邹勇和王林这两位在江西萍乡赫赫有名的人士一直水火不容,两人利用各种手段互相揭发、举报对方,逐渐呈现出一幅金钱、暴力的江湖争斗画面,似戏剧般迭出。随着邹勇被绑架、谋杀,两人的恩怨自此画上了句号。只是,这样的结局令人感到惊悚


  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周孝清


  法治周末记者   黄 辉


  发自江西南昌


  从邹勇向王林学“气功”,两人确定师徒辈分之后,曾经如同父子的亲密关系慢慢开始撕裂,直至反目成仇,甚至上演无间道。


  几年来,邹勇和王林这两位在江西省萍乡赫赫有名的人士一直水火不容,两人利用各种手段互相揭发、举报对方,逐渐呈现出一幅金钱、暴力的江湖争斗画面,似戏剧般迭出。


  近日,随着邹勇被绑架、谋杀,两人的恩怨自此画上了一个句号。只是,这样的结局令人感到惊悚。


  7月16日,江西警方向媒体证实:邹勇被绑架、谋杀,而王林等4人涉及此案,目前已全部到案。


  此前的7月9日15时许,江西萍乡市公安局安源分局接到报案称,萍乡市民邹勇被身份不明人员绑架。14日晚,萍乡警方分别在江西、广东两地将刘某、朱某两名嫌疑人抓获。


  刘、朱两人对绑架、杀害邹勇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警方进一步侦查了解到,深圳人黄某刚、香港居民王林亦涉及此案。目前,王林以涉嫌非法拘禁被警方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有消息称,7月21日上午,王林的辩护律师陈有西和李建辉在萍乡市看守所会见王林。在与王林的会见中,警方并不在场,自由会见历时一个小时。


  一个是萍乡的商人,他曾一度拥有自己的“煤炭王国”;一个是与政商圈颇有交集,具备丰富人脉的“气功大师”。


  只可惜,邹勇、王林两人建立起来的师徒关系并没有彰显“师徒之情”,反而多次对簿公堂。


  邹勇还曾举报王林涉嫌非法持枪、非法行医等多宗罪名。而王林也曾不惜代价请“高人”计划扳倒邹勇。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经有关部门调查,王林被邹勇举报的“多宗罪”均被认定为证据不足,王林本可全身而退。然而,此次邹勇突然被杀害,警方调查发现王林涉及此案,令跌宕起伏的“王林事件”再次掀起了波澜。


  萍乡市当地有市民认为,随着警方押解王林回萍乡调查以及媒体的持续挖掘报道,邹勇和王林两人交往的更多碎片将逐渐浮出水面。


  师徒反目


  从对簿公堂到互相揭发


  王林,原是江西萍乡市芦溪县人(现为香港居民),上世纪80年代末,王林以“空盆来蛇”“断蛇复活”“徒手断钢筋”等所谓气功绝技被传得神乎其神,甚至还被称作“气功大师”,有治病的神奇效果。因与官员、明星等政商娱乐圈人士多有交集,王林一直被社会广泛关注。


  邹勇,江西天宇燃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省人大代表。2002年,邹勇在一个饭局上认识了王林,并对王林“发功”控制电梯的开关印象深刻,此后二人关系甚密,一度被外界称为形同“父子”。2009年12月18日,邹勇正式向王林拜师学习“气功”。


  王林曾对媒体表示,邹勇经他介绍认识了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后,师徒二人的关系开始发生微妙变化。“他攀上刘志军发迹之后就很少搭理我了,关系日渐疏离。”


  邹勇则认为,王林是个骗子。他花740万元为王林购置一辆劳斯莱斯,投入到王林门下练功,过年过节还要给王林送礼,“气功”没有学成,两年多时间王林也没有帮他办成一件事。


  邹勇与王林师徒间反目,导火索是一起房产款纠纷。2013年7月30日上午,法治周末记者曾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庭旁听了该起纠纷案(深圳别墅案)的二审庭审。


  该案涉及的别墅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怡景花园牡丹村K径K8号,涉案标的达3000余万元。2012年10月29日,王林就与邹勇别墅纠纷一案向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邹勇返还自己为其购房及装修的巨额款项。


  2013年1月5日,邹勇向萍乡中法院提起反诉,一审王林胜诉。法院判令邹勇返还王林3300万元,并承担相应的利息。邹勇不服,上诉至江西省高院。


  二审开庭时,王林和邹勇均未出庭,庭审结束后,双方代理律师拒绝接受记者采访。一位自称是王林家属的中年女士(据庭审现场一位旁听者称系王林的妻子)在旁听庭审后,面对记者采访时欲言又止,最后登上一辆停候在不远处的奥迪轿车离去。


  据了解,邹勇和王林师徒间,至少打过4起官司:香港公寓楼纠纷案、3300万元购房款案、深圳别墅案和茅台酒纠纷案。前3个案子,均为王林起诉邹勇,而后一个案子是邹勇起诉王林


  目前,香港公寓楼纠纷案邹勇胜诉,深圳别墅案王林胜诉,茅台酒纠纷案尚未宣判。


  由于双方纠纷升级,王林与邹勇师徒逐渐演变成长达两年的利用各种手段互相揭发、举报、冲突的过程。


  邹勇举报王林涉嫌非法行医、诈骗、重婚、行贿、偷税、赌博、非法持有枪支等“七宗罪”。


  与此同时,王林则举报邹勇“持有外国护照,是萍乡市家喻户晓的黑社会头目,利用金钱编织关系网,对当地商人大肆打击报复,涉嫌30多起刑事案件”。


  据媒体报道,就在邹勇被害前不久,王林和邹勇两人还发生了多起冲突事件。


  2014年12月,邹勇率公司近百名员工前往围堵“王府”,向王林要钱。王林知道事情不妙便化装出逃,避走香港。这次围堵时间持续6天。


  今年2月14日,邹勇再次冲到王林位于深圳的家里,王林家人报案,警方还让邹勇签了不再扰乱王家的保证书。但邹勇称“被王林的保安殴打,身体被打出了排泄物”。


  5月9日,邹勇再次在王林深圳的家门口走动。王林称,他提前得到朋友相告,邹勇这次是捆着很多炸药去找他麻烦的。好在这次冲突因警方及时介入,没有进一步发展下去。


  据知情人士称,自从去年年底邹勇向王林堵门讨钱之后,师徒两人的关系已彻底恶化。


  邹勇之死


  多份“承诺书”引发猜测


  7月16日,根据警方通报,邹勇被绑架、谋杀,王林等4人涉案被抓捕归案调查。随后王林因涉嫌非法拘禁被警方刑拘。


  因警方对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案件详情暂未对外披露更多内容。王林在邹勇谋杀案件中究竟充当什么角色,尚无法证实。


  根据媒体报道邹勇被绑架的细节:案件发生在7月9日11时50分,当时邹勇从按摩店下楼,走向停在门口的黑色卡宴,两个男子走向邹勇,简单交谈后,两人给邹戴上手铐,将其塞进一辆黑色雷克萨斯越野车的后座。


  “车上下来两个男的,都戴着黑色墨镜,脖子上挂着很粗的金项链。”知情人士称,约5分钟后,目击者把邹勇被绑架一事告诉了按摩店老板李丽,李丽拨打邹勇电话,已无法接通。“整个过程不到一分钟,邹勇并没有反抗。”


  有报道称,犯罪嫌疑人刘某、朱某供述他们先在一个砖瓦厂用柴油将邹勇焚烧,而未烬的尸体被抛入鄱阳湖中。由于尸体被捞出后无法辨认,公安机关便收集了邹勇小儿子的血液和唾液,通过DNA鉴定才最终确认是邹勇。


  但也有报道称,邹勇姐姐说目前警方尚未找到邹勇遗骸。


  王林被警方带走之后,有媒体获得多份疑似王林与他人签订的“承诺书”,这些承诺书引发外界对王林雇凶杀徒的各种猜测。


  第一份,王林委托李某某。王林在与李某某签字的合同中与后者达成协议如下:“一、把邹勇抓起来;二、中国媒体包括央视为我平反;三、邹勇判重刑。以上达到目的,按约定付款。2014年4月,王林,李某某。”


  第二份,王林与黄某刚签署类似的“承诺书”。“我本人王林委托黄某刚办理邹勇案件事宜的费用,共计现金人民币1200万元,现分两期支付。一、免去邹勇人大代表身份后三天内支付600万元整。二、公安机关抓捕邹勇归案后三天内付清600万元整,否则本人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承诺人:王林。2014年12月17日。”


  第三份,王林委托林某某。委托事项称,包括调查核实邹勇在萍乡市开办供煤场、组织社会闲散人员充当打手、利用金钱美女关系拉拢腐蚀某些官员、与原铁道部长刘志军的关系、多重国籍等内容。


  第四份,王林委托“王总”。《承诺书》称,“如邹勇在2015年元月前逮捕,我王林在24小时以内将百万提到王总所指定的地点。以后判了邹的死刑,愿以五百万元酬谢。2015年元月11日”。


  第二份承诺书中的被委托人黄某刚,已归案,警方正对其进行调查。黄某刚在邹勇被杀案中是什么角色?其他承诺书中的几名被委托人情况如何?目前还没有更多信息。


  根据当地媒体17日报道称,由于邹勇的举报,王林一直烦恼不已,在与黄某刚的一次聊天中,黄某刚表示愿意为王林摆平此事,而王林表示愿意出2000万元感谢,希望让邹勇进去坐牢。有报道称,王林并没有让黄某刚“做掉”邹勇。


  但是,7月17日又有媒体曝出:王林家人称,他们对警方通报中提及的黄某刚并不熟悉。此人是经朋友介绍所识,其称有能力帮助王林解决与邹勇之间的纠纷,双方当时有协议,主要内容是在王林支付一定钱财后,黄某刚负责(免除)邹勇的人大代表身份和(运作)公安机关抓捕邹勇。


  对此疑问,萍乡警方表示,“对具体案件进展,届时会统一对外发布”。


  是否涉案杀徒


  律师称须等警方调查结论


  警方7月16日发布的通报内容中,只涉及邹勇被绑架、谋杀,并未提及王林所涉的罪名。王林的拘留证书曝光后,外界猜测王林是否与杀人案无关,或只是涉嫌非法拘禁罪?


  对此,萍乡市公安系统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表示,对王林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刑拘是因为有足够的证据支持,如果侦查出更多信息,会重新定义。


  该人士称,警方办案决定了法律责任的承担,所以必须要对所办理案件的对象用一个非常合适的法律界定。


  法治周末记者调查获悉,此前王林曾被邹勇举报涉嫌非法持有枪支、非法行医、行贿、诈骗等多宗罪名。2013年,萍乡市公安部门、卫生部门分别对王林涉嫌非法持枪、非法行医展开调查。时隔两年后,两部门均表示仍未掌握有效证据,案情难以突破。


  2015年7月8日晚,萍乡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2013年8月1日、8月6日,办案民警对王林位于芦溪县、宜丰县的两处住宅分别依法实施搜查,未发现涉案枪支;2014年4月9日,在获悉王林从香港回到深圳后,办案民警赶赴深圳,依法将王林传唤至深圳市公安局接受讯问;2014年6月29日、7月19日,办案民警又先后两次依法传唤王林到芦溪县公安局接受讯问;2013年8月至2015年5月,芦溪县警方先后寻找并询问了王林多个地点的社会关系人、邻居等20余人,均未获得有价值的涉案线索。


  萍乡市卫计委负责人不久前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并未查出王林非法行医的有效证据,芦溪县在全县范围内启动了调查程序,未发现有群众经王林用气功治过病,未发现王林在县内医疗机构坐过诊,未发现王林有药品或者辅助医疗设备的采购记录。


  此次王林遭受调查,外界对其是否雇凶杀徒的疑问极为关注。据了解,目前王林的家人已正式聘请律师介入,7月20日上午,王林的代理律师前往萍乡市看守所申请会见,但看守所以案件重大为由予以拒绝。


  代理律师之一、京衡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有西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根据目前信息,江西公安机关没有发布过王林涉嫌雇凶杀人的消息,只是说涉案被查。所以,王林可能是证人,可能是共同犯罪嫌疑人,可能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都要根据侦查结果才能判断。


  陈有西表示,出经费请人帮助报案、举报,希望司法机关立案,去追究一个人的责任,这是合法行为,是在国家法律框架许可范围内的行为。这与雇凶杀人、雇凶伤人,用非法手段剥夺他人生命,有本质不同,不能用出钱请人举报的证据,直接理解为雇凶杀人的证据。


  来源: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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