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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author:(作者)qqpublished in(发表于) 2015/8/5 8:47:41 全国政协委员黄英豪等人获准交钱保释
全国政协委员黄英豪等3人涉嫌行贿案,8月5日早晨在香港特区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据《香港经济日报》报道,法院已决定该案件押后至9月11日再提讯,包括黄英豪在内的涉案3人暂时无须答辩,3人均表示明白检方所控罪名的含义。其中,身为全国政协委员的黄英豪被准以100万港币现金保释,其余两人则以50万元港币现金保释,3名被告不得就案件直接或间接接触控方证人。
据一财网此前报道,3名被告包括全国政协委员黄英豪、恒地主席李兆基媳妇徐子淇的父亲徐传顺,以及PAIL投资公司前董事的尹应能。3人涉嫌于2007年上市公司海域化工重组期间,向一名前任执行董事提供一份出任顾问的服务合约。
另外,黄英豪还被指控在2009年8月向有关执行董事提供利益,亦即以180万元认购1500万股香港资源优先股的一元认股权,作为参与收购上市公司金至尊5家附属公司的报酬。
上述《香港经济日报》报道披露,黄英豪在离开法庭时向记者表示以平常心面对官司,并会继续工作,又称“我是律师,上庭是工作一部分,但这次身份好特别,是人生第一次”。
黄英豪在被起诉后,已相继辞去香港资源控股的主席、执行董事等职务,亦辞去中国海外和中石化油服的非执行董事等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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