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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author:(作者)qq
published in(发表于) 2015/8/15 4:56:40
广东今起放开停车场收费 车主担心大面积涨价

广东今起放开停车场收费 车主担心大面积涨价|广东停车费_新闻资讯

  ■新快报记者 牟晓翼


  政府限价将成历史,广州尚未公布任何实施细则,不少车主担忧大面积涨价


  昨日下午,广东省发改委官方网站正式发布了“粤发改价格〔2015〕483号”文,正式规定自8月15日起,全面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费,实行市场调节。而在8月5日,广东省发改委曾规定业主大会成立前的小区停车费问题,含老旧小区、房改房,自有产权车位、车库,服务收费暂按现行政策管理,其余问题“另行发文通知”。这意味着,小区停车费政府限价今天起将成为历史。但不少车主仍对此次放开会否引致大面积涨价,心存疑虑。


  截至昨日下午6时,广州市发改委没有公布任何实施细则,这意味着广州市全面开始实施这一措施,尚需时日。


  小区收费需与业主合同约定


  省发改委表示,此次放开仍然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粤府办〔2015〕42号)的规定,而在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报关服务收费问题上,则有详细说明具体操作模式:


  根据文件,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具体收费标准,应由物业服务企业、停车服务企业等停车场经营者(以下简称停车场经营者)与业主或使用人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约定。文件备注,上述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是指停车场经营者接受车位所有权人、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及其他合法单位或组织等的委托,按照停车服务合同或其他约定,向住宅小区业主或使用人提供停车场地、设施、停车秩序管理以及保管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停车场经营者已收取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费的,不得向车位使用人重复收取车位物业服务费。


  而对于没有成立业主代表大会,或没有业委会的住宅小区,省发改委在8月5日下发的“粤发改价格〔2015〕436号”文中已有规定: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住宅物业即前期物业服务(含老旧小区、房改房,自有产权车位、车库)服务收费暂按现行政策管理,视相关改革进程及市场竞争程度,在试点积累经验的基础上适时放开。


  商业配套停车场收费可自定


  而以往在广州划分为三类地区的商业配套停车场收费,如今也没有了每小时的政府最高限价,文件规定,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物流园区、专业市场等配套停车场,以及政府列管停车场以外的露天停车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停车场经营者可根据建设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依法自主确定收费标准,其中与住宅小区共用停车场的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按小区收费规定确定和调整。


  同时,文件鼓励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物流园区、专业市场等配套停车场,居民小区停车场以及政府列管停车场以外的露天停车场,设置机动车免费停放时限。


  而对于比较少见的涉及交通违法和肇事原因的停车费用,文件规定,机动车辆因交通违法、肇事等原因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拖曳至指定停车场产生的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按照停车场分类实行不同的价格管理形式。


  经营者明码标价禁强制收费


  文件规定,停车场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价格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自觉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得采取价格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多收费;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文件同时明确了各个部门的职责:停车场行业主管部门主管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物业服务行业主管部门要拓宽业主协商渠道,大力培育业主自治组织,提高业主话语权;价格主管部门防止市场主体滥用定价权,维护价格水平和价格秩序稳定。


  文件最后提及,各地级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具有代表性的住宅小区、商业配套及政府列管停车场以外的露天停车场价格水平。各地需在10月底前,将落实情况报送省发改委。


  放开后郊区住宅小区停车费或普涨


  对于停车费全面放开后,住宅小区和商业配套停车收费是涨,是跌,还是维持现状,社会各界并没有一个统一认识。但根据广州市停车场协会和市政协常委曹志伟的看法,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服务“亏损”是普遍情况,放开后应该会看涨。


  老城天价车位或成定局


  按照曹志伟和协会的说法,广州市中心城区的停车收费普遍在放开前超政府限价,如淘金路小区动辄过千元的月租、高档楼盘售价数十万元的车位,已经是市场自行调节的结果,也就是说,在省发改委发文放开前后,这部分车位的价格不会有太大的变化。曹志伟日前算账称,小区车位建造费和维护费不菲,导致经营者只愿出售不愿出租。


  省发改委放开价格后,这部分车位等同于成为既定事实,完全按照市场行为自行调节价格,原本“天价”的车位或无回落可能,成为游离于《物权法》关于小区车位属公共资源规定之外的存在。


  郊区小区停车费或普涨


  但对于居住在郊区小区的车主来说,情况相对会比较棘手。以番禺区祈福新邨为例,车位供不应求,目前每户免费获得一个非固定露天停车位,高层住宅地下停车场固定车位月租为400元,尚未达到放开前的最高限价500元。但完全放开后,物管公司很可能会“小步快跑”式对地下车位进行涨价。而在此前,2010年至2014年短短4年时间里,祈福新邨的地下车位月租从150元迅速涨至400元,有不少业主称未见征求过业主同意。而对于露天车位,目前暂时没有收费的消息。


  商业配套车位无需涨价


  而对于商业配套停车场,不少经营者普遍表示没有上涨的必要性,相对于商场的管理费和档铺租赁服务,停车场收入只占很少一部分,没必要因小失大,收费昂贵反而赶跑了顾客。正相反,不少商家还联合互联网软件推出电子收费,推广期间价格喜人,如正佳广场日前与微信共同推出一分钱停车服务,吸引不少车主到场帮衬。


  ■他山之石



  成都放开后小区停车费暴涨


  《成都商报》上月报道,2月1日成都放开小区停车限价,随即多个区县都有小区停车费暴涨的类似现象,其中“领馆国际城”停车费短短5个月从200元涨到600元,当地物价部门接到投诉明显增多。


金羊网-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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