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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author:(作者)qq
published in(发表于) 2015/10/19 8:28:46
四川军工单位4人被境外间谍策反 受审画面曝光-间谍

四川军工单位4人被境外间谍策反 受审画面曝光|间谍|反间谍_新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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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工单位4人被境外间谍策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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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针对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围绕我国国防军工领域实施情报窃密活动,四川省国家安全机关展开了代号为“扫雷”的专项行动,一举抓获了四名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员,而这四个人都是从业于同一家国防军工单位,他们互相之间并不认识,却分别被境外的间谍情报机关发展利用了。昨天,央视新闻曝光了该案的受审画面。


  据了解,2014年10月,该国防军工单位热表车间的90后青年文某像往常一样玩手机QQ,在附近的人一栏中弹出一名网友H,资料显示“附近单位职工需要兼职的请联系我”。在文某表明自己是国防军工单位员工的身份后,H自称是境外某报社的记者,希望文某能够提供工作中接触到的内部资料,并承诺每月支付3200元的报酬。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文某先后多次向H提供了所在单位生产军品的型号、月产量、使用的特殊材料等涉密信息。


  同样是90后的王某在该国防单位技术部门任职,父母都是国家公职人员,因对现实工资待遇不满,王某在网上寻求兼职时认识了H,H的QQ签名为“兼职赚外快,待遇优,非直销,诚信至上”,而王某被兼职每月三四千元的收入冲昏了头脑,认为提供的单位动态信息,只要不属于涉密信息就可以打打擦边球,于是频频为对方提供军品涉及定型情况、样品编号、试验节点、出现故障情况等信息。


  2014年,参加工作近十年的吴某有了离职的想法,他在某招聘网站上投放了简历,并留下了联系方式,工作履历一栏中表明有某国防军工单位的工作经历。不久,吴某收到了某猎头公司发来的电子邮件,要求吴某提供工作证明以便求职,吴某将自己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印有自己照片所在部门姓名的工作证件扫描后发送至对方邮箱。很快对方通知吴某被聘用,工作内容就是提供该国防军工单位尚未公开的内部信息,年薪高达50至120万,面对如此丰厚的报酬,这让吴某动了心,但结合曾在单位接受的保密教育及自身认识,意识到对方可能是境外间谍人员,吴某摇摆不定的态度也使其成为境外间谍情报机构发展的重点目标,留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2013年初,在该国防军工单位技术部门供职的李某接到亲戚的电话,称境外朋友S想了解一些航空航天的知识,有着保密意识的李某婉言拒绝了,但在亲戚的多次劝说下,李某还是与S建立了联系。S以公司做市场调查准备进军航空航天领域为由,要求李某利用工作之便搜集航天航空方面的期刊、杂志、论文等资料,由于单位内部资料管理较严,李某多次借阅资料未果,没能如期完成S交代的任务。为顾及情面,李某向S推荐了在某航空航天大学读研究生的成某,导致成某被策反,李某也成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帮凶。


  利用工作便利提供情报信息危害国防军事工业


  华西都市报记者从四川省国家安全机关了解到,以上犯罪嫌疑人均涉嫌利用工作便利,窃取、刺探、非法向境外提供所在国防军工单位高新武器研发、测试、生产、列装部队等涉密情报信息,并通过自身人脉关系,为境外间谍人员物色、推荐国防军工领域易被引诱利用的科研人员。


  这些行为严重危害了我国国防军事工业,对国家利益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巨大损失。四川省国家安全机关此次“扫雷”行动及时清除了境外谍报机关策反安插在国防军工领域的多名“钉子”,消除了重大危害。


  不难看出,别有用心的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瞄准的,不仅仅是国防军工单位的核心技术人员,任何外围人员乃至每一个公民都有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利用。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国防军工事业不断发展,特别是部分高新武器的曝光,境外间谍情报机关针对我高新武器研制、生产的国防军工单位开展间谍和破坏活动已经成为常态,境外间谍人员对我国公民的渗透策反可以说是无孔不入、无所不在的。


  国家安全机关提醒广大民众:要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增强法治意识,切莫一步走错,悔恨终身。特别是涉密人员网上求职要当心,切莫泄露曾经工作单位相关信息,以免引火烧身;天上不会掉馅饼,切莫为了网络中陌生人给予的蝇头小利犯下大罪;对于亲戚朋友提出的帮忙请求,切莫麻痹大意,成为“叛国”的帮凶。


  新闻链接


  “反间谍行为”有法可依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反间谍法》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示、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的《国家安全法》,《国家安全法》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等维护国际安全的义务。”



编辑:SN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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