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homepage(回首页)
Upload pictures (上传图片)
Write articles (发文字帖)

The author:(作者)qq
published in(发表于) 2015/11/14 9:27:55
陕西宣判一起猎杀朱鹮案 三被告被判有期徒刑

陕西宣判一起猎杀朱鹮案 三被告被判有期徒刑
新华网西安11月14日电(记者姜辰蓉、李华)陕西省汉中市留坝县法院13日宣判一起猎杀朱鹮案件,3名涉案被告中,1人被判处9年有期徒刑,2人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

  朱鹮属濒危鸟类物种,是国家保护动物。被告3人被控曾在今年6月以射钉枪猎杀两只朱鹮。

  3名被告人张某、王孝某、王忠某,被检察机关指控,于2015年6月4日下午携带自制的射钉枪在野外打鸟。3人在留坝县二郎庙村发现沟口树林栖息有鸟,用射钉枪将栖息在树上的编号为K07、K09的两只鸟猎杀,并将鸟装入袋子后逃离现场。当晚,3被告得知猎杀的鸟系国家保护动物朱鹮,随后将射钉枪和朱鹮尸体丢弃。3人逃回重庆市家中后,于2015年6月19日向公安机关投案。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送检的血痕、羽毛鉴定,血痕、羽毛均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朱鹮所有。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王孝某、王忠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规定,使用射钉枪猎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朱鹮2只,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构成非法猎杀、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犯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以罚金5000元;被告人王孝某、王忠某犯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000元。

  作者:姜辰蓉 李华
(责任编辑:UN652)
2015-11-14 10:24:59
新华网




If you have any requirements, please contact webmaster。(如果有什么要求,请联系站长)





QQ:154298438
QQ:417480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