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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author:(作者)qq
published in(发表于) 2015/11/19 9:27:25
黑龙江伊春一国储粮库收取进场费:两主管被警告

黑龙江伊春一国储粮库收取进场费:两主管被警告

  一位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国家粮食储备库的工作人员在向货车司机收费。


  黑龙江伊春市一国储粮库向卖粮农户收取每车粮100元费用的报道,一度引发社会关注。东北网消息,11月19日,记者从伊春市粮食局获悉,中共伊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予事件的主要责任人,伊春市南岔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麻昌峰党内警告处分。中共伊春市粮食局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予主要责任人南岔国储库副总经理鞠勇党内警告处分。


  据伊春市粮食局鞠杰介绍,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责成南岔国储库向市粮食局和中储粮鹤岗直属库做出书面检查。按照市粮食局和企业签订的2015年目标管理责任状相关规定,伊春市粮食局取消事件主要责任人、董事长麻昌峰年度绩效工资级综合奖奖金3.5万元。取消直接责任人、副总经理鞠勇年度绩效工资及综合奖金2.5万元。同时,对南岔国储库出现的问题,在全市通报批评。


  事情起源于10月26日,有网友向东北网爆料称,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在今年的秋粮收购过程中,以“物流费”、“信息费”的名义,向前来卖粮的农户或货车司机收取每车100元的进场费用,且不给开具发票。


  同日,新华网消息称,黑龙江省粮食局停止了黑龙江伊春南岔国家粮食储备库的收购行为。记者从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了解到,该公司已经暂时停止对黑龙江伊春南岔国家粮食储备库的粮食贷款支持。


  10月27日,黑龙江省粮食局回应,已经紧急派出调查组核查,并暂时中止该粮库收购新粮。


  10月28日,黑龙江省伊春市粮食局向记者通报,伊春市南岔粮库经营部协助雷雨运输服务部收取信息服务费,属于“搭车收费”行为,所收费用已于当天退还农民。


  新华社就此事发表时评指出,当地部门对于事件的处理不能仅仅停留在改正、退款和道歉层面,应该深究其背后的利益勾连。黑龙江有关部门在收粮前就明确要求收储库点“不弄权勒卡、不刁难送粮农民”,而有人顶风作案,由此可见保护农民利益不能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上,急需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责任编辑:un657)
2015-11-19 22:51:09
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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