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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author:(作者)hpmailer
published in(发表于) 2015/11/30 6:35:09
石泰峰拟任江苏代省长 现省长李学勇辞职-江苏-人事任命

石泰峰拟任江苏代省长 现省长李学勇辞职|江苏|人事任命|石泰峰_新闻资讯

李学勇



石泰峰


  交汇点讯 11月30日上午,江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石泰峰作为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代理省长推荐人选被提请任命,李学勇提交了辞职请求。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志军主持会议,并作提请人事任免的情况说明。


  石泰峰现任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苏州市委书记。


  李学勇在辞职请求中说:由于年龄原因,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现请求辞去江苏省省长职务。


  在这次会议上,王立科也提出了辞职请求。王立科在辞职请求中说:鉴于中央已决定我担任中共江苏省委常委,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现请求辞去江苏省副省长职务。


  本次常委会将对上述提请进行审议,12月4日进行表决。


  交汇点记者 王晓映


  石泰峰简历  


  石泰峰,男,汉族,1956年9月生,山西榆社人,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教授。198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5月参加工作。 


  现任江苏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省委党校校长,苏州市委书记。


  1974年高中毕业插队,1975年10月至1978年9月在山西机床厂工作。


  1978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学院,1982年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取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师从著名法学家沈宗灵教授,1985年06月获法学硕士学位。【据法治周末报道,1977年年底恢复高考,唤醒了无数人的大学梦。22岁的石泰峰和18岁的周强就是其中的两个。在经历了下乡插队、回城就业的4年磨砺后,1978年9月,石泰峰成为袁纯清的北大“师弟”;和他同时进入北大法律系的,还有一位辽宁人李克强(北大法律系77级)】


  1987年任河北宁晋县县委副书记。


  1990年起先后任中共中央党校法学教研室副主任、主任,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副主任、主任,中共中央党校校委委员,中共中央党校组织部部长(其间:1991年至1992年在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1993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2001年07月任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


  2010年09月任江苏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1年08月任江苏省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2011年10月任江苏省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省委党校校长。


  2011年12月任江苏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


  2014年06月任江苏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苏州市委书记。


  2015年11月任江苏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省委党校校长,苏州市委书记。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


  (1993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兼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委员、国家图书馆专家咨询委员会委 员、北京市依法治市顾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建设顾问、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国家检察官学院兼职教授、福州大学兼职教授、广东省涉外投资协会高级顾问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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