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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author:(作者)hpmailer
published in(发表于) 2015/12/3 12:37:34
四川大熊猫饲养员被曝贩卖鹰隼 官方回应(图)-大熊猫饲养员-鹰隼

四川大熊猫饲养员被曝贩卖鹰隼 官方回应(图)|大熊猫饲养员|鹰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_新闻资讯

举报人@華仔-茶隼 发布的何某“贩卖鹰隼”相关证据



举报人@華仔-茶隼 发布的何某“贩卖鹰隼”相关证据



举报人@華仔-茶隼 发布的何某“贩卖鹰隼”相关证据



举报人@華仔-茶隼 发布的何某“贩卖鹰隼”相关证据



举报人@華仔-茶隼与被举报人何某的对话



举报人@華仔-茶隼与被举报人何某的对话


  四川新闻网成都12月2日讯(记者 刘佩佩)11月29日,新浪网友@華仔-茶隼发微博称:“忍不住挂一下这个大熊猫繁育基地的工作人员,玩鹰打鸟,监守自盗!在雅安的大熊猫繁育基地……”和文字一起发布的,还有相关照片,并且还连发了几条以罗列自己手中掌握的“证据”。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联系上了中国保护大熊猫研究中心(下称研究中心)相关负责人,据他介绍,目前中心已在官网上做了相关通报,并要求当事人(被举报者)何某尽快回单位协助调查。至于微博举报的事件是否属实,只有警方调查之后才能明确。


  微博举报:大熊猫饲养员贩卖鹰隼


  四川新闻网记者注意到,新浪网友@華仔-茶隼11月29日下午4:30第一次发出举报大熊猫饲养员何某“玩鹰打鸟,监守自盗”的信息。此后,他陆续发了10几条相关信息,并罗列了能证明他所说之事的相关照片。


  在该网友发布的照片里,四川新闻网记者看到其中有一张上是QQ空间的截图,图片共有4张,上面两张为被剥掉皮的鸟类,下面两张是红隼。评论里,何某和网友对话如下:


  网友A:“哈哈,搞到个红隼。”


  何:“两个,跑了一个。”


  网友B:“哈哈,盘的出来不。”


  何:“有点儿悬,第四天了,还没开明食。”


  网友B:“慢慢搞。”


  网友C:“胖哥,不能吃吧。”


  何:“没啥不敢吃的。”


  网友D:那搞那么多小麻雀。“


  何:“多得爆,自己动手。”


  除此,还有一张照片截图有四张照片,其中有三张是一种小型鹰,另一张是鹰站在何肩膀上的合照。在这一组照片下面,同样有何某和网友的对话。据了解,何某某肩上的鹰是凤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网友A:“送到哪里了?兄弟你好绝情。”


  何:“心如刀绞。为了生活。亚历山大。不得不放弃。”


  网友B:“好多钱?”


  何:“在我心中,就是国宝。”


  网友C:“没得事哥,我帮你好生养到。”


  据了解,“盘”和“开明食”都是驯鹰的行话。“开明食”是指鹰类被捕后不会在人面前进食,驯鹰者通过让鹰挨饿等虐待方式让鹰当着人面进食。而“盘鹰”是指对鹰进行野训,使其在飞出去后再听招呼回来。


  被举报者:是救护行为 表达不当引误会


  新浪网友@華仔-茶隼 在发出举报信息后,11月30日,被举报者何某找到@華仔-茶隼作出了解释。他称是对方误会了他,自己作为大熊猫饲养员每年有很多工作要做,根本没有时间去做这些事情。还说自己发的图片都是救护的,伤好了之后都要放生。


  他还特别对拔毛的麻雀作出了解释,说是一位“四川省资源院”的博士在菜市场买菜的时候看到有人在卖,就拍了照片,觉得好玩就发给了他。自己也是好奇发到网上,炫耀。同时,他还留下了这位博士的联系方式。今日下午,四川新闻网记者拨打该电话发现是浙江杭州的号码,且电话拨通后无人接听。


  同时,何某对于网友和自己在评论里用到的“盘”这个驯鹰行话,他解释称:“我们四川话,盘就是有生存能力,让它回归大自然。盘到天上去的。”同时,他还称自己的同事可以证明自己把这些动物放归了。


  在此前接受其他媒体采访时,何某对于微博上举报他贩卖国家保护动物一事,他矢口否认。何某某称他和网友@華仔-茶隼 是网友,认识后多年没联系,前几日@華仔-茶隼 联系他是让他帮忙联系朋友到基地做志愿者的事。“我明说我管不了,我想可能是报复我。”


  研究中心:系员工个人行为 事件是否属实警方说了算


  今日下午,四川新闻网从中国大熊猫保护研究中心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目前研究中心已经通知何某从外地返回雅安做调查。并且他的行为是个人行为并不是在工作时发生的,事件是否属实还是要警方调查说了算。同时,今日下午,中国大熊猫保护研究中心就此事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了题为《关于微博爆料研究中心员工非法养鹰贩鹰举报信息通报》通报内容如下:


  自11月30日获悉微博爆料研究中心员工非法养鹰贩鹰举报信息以后,研究中心高度重视,安排研究中心雅安碧峰峡基地负责调查了解此事,并立即与当事员工本人取得了联系,初步了解了此次事件相关情况,该员工也对其行为做出了相应解释。


  研究中心认为:此事件为单位员工工作之余个人行为,研究中心此前并不了解此事。中心领导在获悉该事件后第一时间致电该员工,对其作了相关批评和教育,要求其客观真实配合好相关调查,增强保护意识。


  目前此事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当中,研究中心已通知当事员工与出差地动物园做好工作交接,尽快回到雅安碧峰峡基地,并积极配合好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调查。作为大熊猫保护及科研单位,研究中心将进一步加强对员工保护意识的教育,积极致力于野生动植物及其环境的保护。


  新闻链接:


  红隼[sǔn](学名:Falco tinnunculus)是隼科的小型猛禽之一。中国国家重点保护等级:二级。喙较短,先端两侧有齿突,基部不被蜡膜或须状羽;鼻孔圆形,自鼻孔向内可见一柱状骨棍;翅长而狭尖,扇翅节奏快;尾较细长。飞行快速,善于在飞行中追捕猎物。栖息于山地和旷野中,多单个或成对活动,飞行较高。以猎食时有翱翔习性而著名。吃大型昆虫、鸟和小哺乳动物。呈现两性色型差异,雄鸟的颜色更鲜艳。分布范围很广,非洲、古北界、印度及中国;越冬于菲律宾及东南亚。甚常见留鸟及季候鸟,除干旱沙漠外遍及各地。是比利时的国鸟。


  凤头鹰(学名:Accipiter trivirgatus)属中型猛禽,体长41-49厘米。头前额至后颈鼠灰色,具显著的与头同色冠羽,其余上体褐色,尾具4道宽阔的暗色横斑。喉白色,具显著的黑色中央纹;胸棕褐色,具白色纵纹,其余下体白色,具窄的棕褐色横斑;尾下覆羽白色;飞翔时翅短圆,后缘突出,翼下飞羽具数条宽阔的黑色横带。幼鸟上体褐色,下体白色或皮黄白色,具黑色纵纹。性善隐藏而机警,常躲藏在树叶丛中,有时也栖于空旷处孤立的树枝上。日出性。以蛙、蜥蜴、鼠类、昆虫等动物性食物为食,也吃鸟和小型哺乳动物。分布于印度、缅甸、泰国、马来半岛和印度尼西亚等东南亚国家。


  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鸟类卷中列为稀有种;


  列入《华盛顿公约》CITES 附录Ⅱ濒危物种。


  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 2012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ver 3.1——低危(LC)。




文章关键词:
大熊猫饲养员 鹰隼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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