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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author:(作者)hpmailer
published in(发表于) 2015/12/10 9:45:11
广州多官员勾结骗拆迁款 案发后埋怨政府管理乱-征地补偿款

广州多官员勾结骗拆迁款 案发后埋怨政府管理乱|征地补偿款|腐败_新闻资讯

  □本版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刘军


  近年来,在广州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的同时,征地拆迁领域贪腐案件多发高发。“拆迁腐败”多与土地有关,多表现为“钻法律空子”,人民群众形象地将这个领域的腐败分子称之为“土拨鼠”。


  在 广州轨道交通21号线镇龙站民宅拆迁征地腐败窝案中,原萝岗区拆迁办副主任陈广衡、原萝岗区拆迁办九龙动迁组组长卢光友、拆迁代建单位广州市商竣建筑工程 管理有限公司副经理王镜波、工作人员刘春虎等人,与被拆迁户叶某某内外勾结,相互串通,利用伪造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骗取国家巨额拆迁补偿款。2014年下半年,这群“土拨鼠”被萝岗区纪委连窝端掉。全案共查处违纪违法人员11人,涉案金额人民币逾千万元。记者昨日获悉,最新一期的《广东党风》杂志披露了该案详情。


  三人合伙抢建房屋


  萝岗区九龙镇镇龙村屋吓社村民叶某某拥有一块位于广汕路旁的1000平方米集体土地,但一直未建房屋。2012年,叶某某听说广汕路要扩建,决定在该土地上修建房屋。


  由于资金不够,叶某某向九龙镇何棠下村前进社社长何某某借钱建房。何某某介绍叶某某认识广州华安消防公司经理陈某某并向其借钱,陈某某提出若日后遇到政府征收要分享收益。


  叶、何、陈等3人于2012年3月签订了合作建房协议书,约定由叶某某提供土地,陈某某投资建设,何某某疏通关系,并明确了3人分别按不同比例进行利益分配。该房屋因镇龙站建设被拆迁,叶某某拿到征地补偿款后,3人根据协议约定划分“投资”所得。


  按照当时的征地拆迁政策,叶某某3人合作建设的集体土地上盖无证房屋可获得近500万元补偿款。


  伪造土地证骗巨款


  然而,在听说拥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屋可以当商铺拆迁,其补偿要高出很多后,叶某某很快联系了制假证贩子伪造了一张国有土地使用证,并特别注明为商业用途。


  随后,他又将假证照复印交给了拆迁代建单位广州市商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刘春虎,谎称是自己被拆迁房屋的证件,以此作为补偿依据。


  2013年4月,商竣公司与叶某某就其房屋拆迁补偿签约,补偿标准按国有商业性质确定,经商竣公司提交区拆迁办及相关单位“层层审核”后,2013年5月底,叶某某最终获得补偿款逾千万元。


  送礼送钱上下打点


  在拆迁补偿审批期间,叶某某多次打电话给商竣公司副经理王镜波催促补偿进度,并暗示会报答他的帮忙。


  除了酬谢帮助过他获得补偿款的“恩人”,叶某某更是频频利用节假日、吃饭喝酒的机会出手阔绰地给原萝岗区拆迁办副主任陈广衡、原萝岗区拆迁办九龙动迁组组长卢光友以及王镜波、刘春虎等人送礼送钱,上下打点,以寻求机会再敛横财。


  据查,叶某某向6名国家工作人员共行贿或送礼金逾百万元人民币。


  2013 年10月,萝岗区纪委监察局在轨道交通征拆资金使用监督检查结束后要求区拆迁办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一整改。其中包括叶某某房屋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 证“查无档案”和补偿资料中显示的地址不一致的问题。区拆迁办、商竣公司根据整改要求,对叶某某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进行了核实,确定为假证并报案。 2014年底,纪检部门经调查后一锅端掉这些基层腐败分子。


  “我过了大半辈子,从未遇到有这样的机会可能挣到那么多钱的,征地的机会不是经常有,就一次过,这时肯定都想博一博,能拿多点就拿多点,所以才想着去做个假证来骗征拆补偿款。


  ——村民叶某某供述


  别人看重的不是你这个人,而是你的位子,你在这位子上别人和你称兄道弟,送好处给你,如果你人不在这个位子上了,人家理都不理你。


  ——原萝岗区拆迁办”


  九龙动迁组组长卢光友


  案发后埋怨:


  “不是你们管得乱,我怎么会想到去造假”


  案发后,叶某某曾埋怨政府管理混乱:“如果不是你们政府管得乱,我怎么会想到去造假,又怎么能骗到手?本来我好端端地能拿到500万补偿款,现在什么都没有了”。


  确 如其所说,王镜波作为代建单位商竣公司的副经理在办理叶某某拆迁补偿审批时有明显的徇私舞弊行为,没有他的帮助,叶某某无法过关,他主要利用了两点:一是 在之前的拆迁工作中没有出现过国有土地使用证查无档案的情况。王镜波有意假公济私,不按照制度严格执行,利用了制度漏洞,将叶某某作为特例去请示陈广衡, 以此来解决叶某某拆迁补偿的出路问题。


  二是决策随意性大。陈广衡在对待王镜波关于叶某某的请示时,没有采用集体决策的方式,也没有召集区拆迁办拆迁部研究,而是由其个人口头拍板决定。


  案情路线图


  1


  村民叶某某拥有一块位于广汕路旁的1000平方米集体土地,但一直未建房屋,2012年听说广汕路要扩建后,与另外两人合伙投资抢建房屋,以便日后索取征地补偿款。


  2


  按照当时的征地拆迁政策,叶某某三人合作建设的集体土地上盖无证房屋可获得近500万元补偿款。


  3


  但叶某某并不满足,在听说拥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屋可以当商铺拆迁,其补偿要高很多后,马上联系制假证贩子伪造一张国有土地使用证,并特别注明为商业用途。


  4


  叶某某将假证照交给拆迁代建单位广州市商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刘春虎,谎称是自己被拆迁房屋的证件。


  5


  叶某某的拆迁补偿资料要经过9道关审核才能拿到补偿款:


  上下打点后,九道关卡形同虚设


  审核关卡


  (1)商竣公司经办人收集整理


  (2)商竣公司拆迁部副经理审核


  (3)公司分管副经理审批


  (4)报区拆迁办九龙地区动迁组组长审核


  (5)报区拆迁办拆迁部经办人复核


  (6)区拆迁办拆迁部部长复核


  (7)区拆迁办副主任签字


  (8)区拆迁办主任签字


  (9)报拆迁指挥部批准后拨付


  落马人员


  广州市商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刘春虎


  广州市商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副经理王镜波


  原萝岗区拆迁办九龙动迁组组长卢光友


  原萝岗区拆迁办副主任陈广衡


  6


  “层层审核”后,2013年5月底,叶某某获得补偿款逾千万元


文章关键词:
征地补偿款 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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