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homepage(回首页)
Upload pictures (上传图片)
Write articles (发文字帖)

The author:(作者)hpmailer
published in(发表于) 2015/12/16 9:01:27
最高检:严禁检察人员为减刑假释打招呼-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检:严禁检察人员为减刑假释打招呼|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为减刑假释打招呼_新闻资讯

最高检资料图


  原标题:最高检:严禁检察人员为减刑假释打招呼 违者重则追究刑责


  新华社北京12月16日电(记者陈菲)最高检日前出台决定规定,检察人员若出现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有错不纠,有案不立,压案不查;为减刑、 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当事人打招呼等十类行为,将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问责。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下发《关于全面加强和规范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决定》,要求各级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严格规范司法活动,严守“十项禁令”规定。


  “十项禁令”包括:严禁对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错不纠,有案不立,压案不查;严禁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办理过程中为当事人说 情、打招呼;严禁派出(派驻)检察人员未经请示,擅自对重大事项、重要案件作出决定,或者不严格执行上级决定;严禁未经调查、审批,擅自对外发布监管场所 重大事故情况,甚至为监管场所遮掩、开脱;严禁弄虚作假,造假监督,拆分监督,滥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等法律文书;严禁违法会见在押人员,为在押 人员传递物品信件、打探案情、通风报信,泄露办案秘密;严禁简单粗暴对待刑事被执行人及其近亲属,漠不关心其合理诉求和合法权益;严禁以权谋私,索贿受 贿,徇私舞弊,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严禁在刑事执行机关和监管场所领取补贴、报销费用、免费用餐;严禁接受刑事被执行人及其亲友、辩护人、诉讼代理 人的吃请、礼物及提供的娱乐活动。






文章关键词:
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人员为减刑假释打招呼

我要反馈
保存网页
新华网


If you have any requirements, please contact webmaster。(如果有什么要求,请联系站长)





QQ:154298438
QQ:417480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