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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author:(作者)hpmailer
published in(发表于) 2016/1/27 10:26:13
上海人大代表建议让排污企业承担环境修复费

上海人大代表建议让排污企业承担环境修复费

  上海市人大代表厉明提出建议。


  近年来,上海的雾霾天气越来越严重,医院呼吸道科往往人满为患,社会对于环境保护的关注达到了史无前例的高度。


  2016年上海“两会”上,上海市人大代表厉明建议,政府职能部门、人民法院应大力支持环境保护的公益诉讼,通过公益诉讼,促使污染企业承担相应修复污染的费用,并用于所污染环境的修复工作中。


  环保公益诉讼数量很少,诉讼经费往往不够


  根据媒体报道,上海2015年半年就环境污染进行的处罚达到了1600多起,处罚金额达到了1亿余元。同时,环保部门对于相关污染企业做出了减产、停产的处罚。厉明认为,从执法数量而言,环保部门所做的工作十分出色。然而,这些工作起到的仅是警示、教育的作用,对于已经发生的污染并未有太多办法。


  他说,环境污染分为很多种类,大气污染、土壤污染、水污染等等。“大气污染可通过减产、停产的形式来减少。但是,土壤污染、水污染就没那么简单了。让染黑的水变清所需要花费的力量难以估量,比如苏州河的治理至今花费了亿万财产;土地修复这一新行业也需要巨大的花费。”


  “环境修复这最难的问题恰恰是行政主管部门没有权力要求污染单位做到的。”在这一问题上,厉明认为,人民检察院、相关的环境保护社会团体则可以通过公益诉讼的途径,切实地完善污染修复方法。通过公益诉讼,原告可以主张要求污染企业承担相应修复污染的费用,原告根据相应收到的款项再用于相应的环境修复工作中。


  厉明透露,这样的公益诉讼在上海是凤毛麟角,并没有因为公益诉讼在《民事诉讼法》中确立而井喷。其中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方面,我国法律规定对于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的要求非常严苛。“社会组织要满足两个要求才能够提起公益诉讼。一个是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另一个是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


  另一方面,有资格和能力的社会团体大多不愿意公益诉讼,而愿意公益诉讼的社会团体大多又没有资格和能力。“作为真正有意愿的社会团体往往经费不够。由于环境公益诉讼案件需要大量的取证,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因而委托专业的律师需要花费高昂的律师费,让那些有意愿却没有能力的社会团体望而却步。从而也就使得环境公益诉讼始终难以有所发展。这也大大耽搁了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环境修复应由专业机构竞标,第三方监督


  厉明表示,环境保护问题是一个极其宏观的问题,唯有政府的指导和支持方能使得环境保护的公益诉讼获得发展,也唯有政府的指导方能带动更多的社会团体投身环境保护事业。因而,他建议相关政府部门,包括环保部门、人民法院等在处理相关的环境公益诉讼时能够采纳他的一些意见。


  首先,他提倡公益诉讼主体委托律师进行诉讼。由于公益诉讼的被害人往往是老百姓,为了能够维护老百姓的权益,避免相关群体性事件,在法规中提倡律师代理制度。


  他认为,就公益诉讼原告胜诉案件,其律师费应当由被告承担。“就公益诉讼,由于原告基于纯粹公益无报偿的方式来改变社会,因而这样的举措应当支持。如果再要求其承担巨额的律师费,则于情于理有些不妥。”


他还建议,政府应成立相关的环境诉讼基金,就相关行业的环境污染胜诉案件,补助相应的社会团体。

  其次,厉明表示,就环境修复问题,他主张应该由相应的专业机构竞标。原告根据获得的修复款项,开展招投标,由相应中标的专业机构进行环境修复。环境修复过程全程由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监督。为了更好地使用相关资金,由第三方中介机构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进行监督。


  对于被告暂无能力进行环境修复的,他建议由市财政或者污染环境所在地财政垫付后,由被告与相关部门签订还款计划。在该过程中,可由中介机构作为执行人的角色,参与该公司今后的公司运作。


(责任编辑:潘奕燃 UN657)
2016-01-27 20:59:42
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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