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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in(发表于) 2016/3/2 8:19:54
反家暴法昨日施行 至少5省开出首张人身保护令-家庭暴力

反家暴法昨日施行 至少5省开出首张人身保护令|家庭暴力|反家暴法_新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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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午新闻》 中国首部反家暴法今起施行恐吓等精神暴力属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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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助理向谷老太解释法案

  原标题:首部反家暴法施行 山东为蓝翔校长妻子发首张人身保护令


  2016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开始施行。法案施行首日,北京、山东、湖南、江苏、浙江等地发出首张人身保护令。


  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这是我国首部反家暴法。该法案对家庭暴力的范畴、预防、处置、人身安全保护令和法律责任作出规定。


  其中,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指,当事人受到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状况,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应该受理。对一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由于强制、威吓无法进行申请的特殊人,其他有关组织和个人还可以代为申请。


  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必须受理,人民法院一般情况下在72小时要做出裁定,特殊情况24小时必须做出。


  关于人身保护令的内容,法律也作出了相关规定,比如停止家庭暴力,规定不得跟踪、追踪以及骚扰申请人及申请人相关的亲属,可以责令被申请人迁出当事人住所等等。若违反人身保护令,严重者可追究刑事责任。


  多地人民法院发出首张人身保护令


  北京房山的首张人身保护令


  据《京华时报》3月2日报道,1日,房山区口头村61岁的谷老太,成为新法落地后北京市的首个“获益者”。谷老太因不堪丈夫赵大爷30多年来长期家暴,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1日下午,房山法院作出了该院、也是北京首个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赵大爷对谷老太实施辱骂、殴打等形式的家庭暴力;禁止赵大爷跟踪、骚扰、接触谷老太。


北京房山区人民法院发出的首张人身保护令

  1日下午,房山法院河北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此案。庭审现场,赵大爷承认家暴并表示会改过自新,不再对谷老太使用暴力。经过庭审质证,法院查明,谷老太与赵大爷登记及婚后,赵大爷多次殴打谷老太。


  去年8月,谷老太经医院诊断为“鼻外伤、鼻出血”。去年12月25日,谷老太将59岁的丈夫赵大爷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今年2月29日,谷老太又向房山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并提供了照片、诊断证明书等证据。谷老太称,两人结婚30多年以来,自己长期遭受家暴,苦不堪言。去年8月,赵大爷用枕头捂住她的口鼻,将她打得鼻子流血、头面部肿胀、眼睛缝了4针,她还因此报警。


  半小时后庭审结束,法院认定,根据谷老太提供的证据,其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并依据《反家暴法》相关规定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赵大爷对谷老太实施辱骂、殴打等形式的家庭暴力;禁止赵大爷跟踪、骚扰、接触谷老太。


  谷老太拿出去年8月被打后的照片给记者看,照片中谷老太脸上以及白色上衣上满是血迹,双眼明显红肿,并称,“我为了两个孩子,才忍到现在。如今儿女都大了,我也应该为自己着想了。”庭审结束后,谷老太边流泪边告诉记者,赵大爷不光打她,还经常打儿子和女儿,“因为家庭暴力,女儿已经搬出去住,很少回来。儿子在成都上学,也很少回家。”


  山东蓝翔校长妻子申请人身保护令


  1日上午,山东蓝翔技校校长荣兰祥的妻子孔素英,来到济南市天桥区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她请求法院禁止荣兰祥实施家庭暴力,并禁止对方骚扰、跟踪、接触她和亲属。


  孔素英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昨天上午10点半,她和代理律师赶到法院递交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并将自己被刀砍伤住院的住院记录以及相关票据、手续一起作为证据提交。“昨天下午,法院回复我说,已收下我的申请,说等研究后会给我答复。按照新法,法院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我现在就等待法院的回复。”


  孔素英称,她所提交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中写道,她和蓝翔技校校长荣兰祥1987年登记结婚,婚姻持续期间荣兰祥屡屡打骂她,致使她整日处于担心与恐惧之中。她认为丈夫荣兰祥有严重的家庭暴力倾向,不仅对自己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而且也已经威胁到了其家人安危。“我常年遭受荣兰祥的家暴,尤其是在他找了上百人跨省打人之后,我非常的恐惧、害怕,不断地换地方住。听说新反家暴法实施后,我很高兴,我觉得它可以更好地保护我,避免类似跨省斗殴事件的发生。”


  湖南、江苏、浙江等地发出首份人身保护令


  1日上午,湖南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收到长沙市妇联代一名家庭暴力受害人周某向法院递交的人身安全保护申请,依据最新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作出裁定,发出了湖南省首份单独立案的人身保护令。


  1日,江苏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法院向陈女士发出了首份“人身保护令”。去年12月,清浦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庭审中,被告陈女士称,曾因生活琐事遭受过丈夫赵某撕扯头发、打耳光等家暴行为,甚至一度晕倒后被送至医院,后经民警出警协调解决。但考虑到近40年夫妻感情,陈女士不同意离婚。可是丈夫赵某虽然承认了家暴行为,但仍多次扬言“不好就打”、“忍不住就打”,想用家暴达到离婚的目的,后被法官劝阻。离婚官司虽然不了了之,但是陈阿姨却非常担心回家后丈夫仍然继续殴打自己,便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


  1日上午,浙江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涉家暴离婚纠纷案,根据当事人需要当庭作出裁定并送达温州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份有效期为六个月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张某殴打、威胁徐女士;并裁定在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内,一方不得擅自处理价值较大的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释疑


  3月1日起,《反家暴法》正式实施,中国首次以“家事”立国法,明确“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标志着家暴属于“家务事”的时代正式终结。新法落地后,家暴受害人应该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有关部门又应该如何有效执行法律条款?


  1、何种行为属于家暴?包括精神和身体侵害


  《反家暴法》明确了家暴范围,即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反家暴法》还强调,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也参照该法规定执行,这意味着同居暴力也被纳入其中。


  2、遭遇家暴向谁求助?公安法院居委会都行


  《反家暴法》规定,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其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此外,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3、都能获得哪些救助?公安机关可出告诫书


  《反家暴法》规定,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单独或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此外,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法院应当依法对受害人缓收、减收或者免收诉讼费用。


  4、新法律亮点是什么?法院可发人身保护令


  《反家暴法》的一大亮点在于建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当事人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5、保护令都能保护啥?禁止施暴者继续施暴


  人身安全保护令包括的措施有: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反家暴法》提出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院应当受理且应在72小时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一旦法院作出人身保护令裁定,便会协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单位协助执行。


  6、违反保护令会怎样?严重将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新法规定,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院应当给予训诫,还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还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保护令的优势在哪?保护令作出时即生效


  房山法院河北法庭的法官刘长林称,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对于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造成对方当事人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责令当事人“作出”或者“禁止作出”一定行为,例如禁止骚扰、跟踪、威胁、殴打。比如李阳家暴案中,法院就作出了“人身安全令”,但严格来说这是一种行为保全裁定。刘长林称,保全裁定只有在民事诉讼期间才可提出,而且生效日期是从送达之日开始计算。而《反家暴法》规定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是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而且在作出时即生效。“这可以更及时、有效地保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刘长林说。


  8、保护令申请的证据有哪些?出警记录、警方告诫书等都可以


  “家暴具有隐蔽性、复杂性、持续性等特点。”广州西城法院家事审判庭副庭长张爽介绍,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家暴面临着当事人维权意识差、举证能力弱;双方时常存在互殴情形;双方事后和好;案外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困难。


  《反家庭暴力法》中规定,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公安机关处理以后,如果不构成治安管理处罚,就对他进行批评教育,并可出具告诫书,其中就有实施家暴的事实陈述以及不得再实施家庭暴力的警告。告诫书可以成为法院审理涉家庭暴力案件的证据。


  因此,张爽法官建议,家暴受害人一定要增强收集证据的意识,在遭遇家暴时,及时报警,得到警方的保护和关键证据。


  除了出警记录等直接证据外,加害人的书面保证、悔过书、具有认知能力的未成年子女的证言、有旁证支持的视听资料、网络聊天、微博等电子信息也都是可以被采纳作为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


  不过,张爽法官也表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只是一种临时性救济措施,消除与防治家庭暴力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建议公安、司法、社区、妇联加强对工作人员有关家庭暴力干预方面的培训,充分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真正发挥起职能作用。


  (观察者网综合京华时报、红网、温州网、江苏网等消息)


责任编辑:李天奕


文章关键词:
家庭暴力 反家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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