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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author:(作者)
published in(发表于) 2016/3/25 9:08:53
上海市住建委负责人:坚持“认房不认贷”原则

上海市住建委负责人:坚持“认房不认贷”原则

  上海市政府新闻办3月25日上午10点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上海市住建委、市工商局、市金融办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介绍本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相关举措,并回答记者提问。


  在解释有关房地产信贷政策时,上海市住建委负责人强调将坚持“认房不认贷”原则,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凡目前在房地产交易系统内查询到已拥有1套住房的,无论其是否有贷款记录、无论其住房贷款是否结清,均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即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对目前没有住房的购房者,还是实施首套房政策。


  上海市住建委负责人还指出,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如果其交易对象为个人,也将严格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


(责任编辑:潘奕燃 UN657)
2016-03-25 19:28:14
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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