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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author:(作者)
published in(发表于) 2016/4/5 6:55:58
黑龙江法官视频远程学习标点符号用法

黑龙江法官视频远程学习标点符号用法

会议现场 黑龙江法院网 图

  司法文书中出现错别字、标点符号运用不当等错误,看似小事,但易引发公众质疑,进而损害司法机关的公信力。近年来,此类报道屡见不鲜,也逐渐引起司法系统的重视。


  3月29日下午,黑龙江高院召开视频会议,举办了一场全省法院标点符号用法专题讲座,邀请哈尔滨师范大学教授陈一,就标点符号的正确使用进行了详细讲解。


  公开资料显示,陈一是哈尔滨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其主要研究方向为现代汉语语法,主要著作有《汉语语法论稿》、《现代汉语语误》等,是一名在汉语语法研究领域卓有成就的知名学者。


  黑龙江高院强调,全省法院要以此次讲座培训为起点,从正确使用标点符号做起,大力提升司法文书制作水平,努力将每一份司法文书都打造成精品。全省法官要从标点符号的使用做起,从文书制作细节入手,使严谨成为一种行为习惯和内心自觉,不仅要关注文书的结构、论理性,法律适用的准确性,以及裁判结论的正确性,还要关注到文书的每一个字和每一个标点。发现问题及时揭示,并认真记入干警考核档案,作为对法官办案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因文书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分。


  2014年9月,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曾报道,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上传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一份判决书被网友指出存在几十处“硬伤”,比如“林权证”被写成“林壬证”,“省林业厅”录成“省林庚厅”等,这份判决书被网友调侃“暗语连篇谁能读”。之后,这份判决书被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删除。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尹建国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认为,“网上裁判文书出现错误,影响了公开的效果,也违背了公开的初衷。”他认为,文书的形式和内容同等重要,错别字表面上看是小问题,但公众会由此质疑裁判文书的内容,进而质疑法院的公信力。


  最高法于2013年7月便开通了中国裁判文书网,并规定最高法今后生效裁判文书原则上全部上网,此后还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裁判文书上网被最高法作为确保司法公开、倒逼正确统一适用法律的举措而大力推行。


  在此次视频会议上,黑龙江法院亦强调,确保应该上网公开的裁判文书全部公开上网,坚决杜绝出现选择性公开问题,充分发挥裁判文书公开的倒逼作用,促进法院裁判文书质量的提高。


(责任编辑:钟庆辉 UN660)
2016-04-05 19:35:27
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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