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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author:(作者)
published in(发表于) 2016/4/27 6:12:33
发改委、能源局发文批准新疆兵团售电侧改革试点

发改委、能源局发文批准新疆兵团售电侧改革试点

  新京报快讯(记者赵毅波)国家能源局4月27日在官网公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的复函,标志着新疆兵团将成为第三个获准实施售电市场化改革的地区。


  国家能源局官网发布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售电侧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称,将向社会资本开放售电业务,多途径培育售电侧竞争主体,实现电力销售市场定价。


  上述复函表示,试点工作要始终坚持三条原则:一是坚持市场定价的原则,避免采取行政命令等违背改革方向的办法,人为降低电价;二是坚持平等竞争的原则,发电企业通过投资建设专用线路等形式向用户直接供电的,应当符合规划,履行社会责任,按规定承担国家依法合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与产业政策相符合的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三是坚持节能减排的原则,对按规定应实行差别电价的企业,不得借机变相对其提供优惠电价和电费补贴。


  在此之前,重庆市和广东省在去年末获准实施售电侧改革试点。


(责任编辑:潘奕燃 UN657)
2016-04-27 17:55:36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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