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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author:(作者)左published in(发表于) 2016/4/29 5:31:40 环保组织就常州污染提起公益诉讼 法院已接收
针对常州外国语学校污染事件,环保部联合调查组调查结果公布前,社会组织已采取行动。
4月29日上午,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和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下称中国绿发会)共同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环境公益诉讼立案材料,对常州市常隆地块场地污染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苏州工业园区绿色江南公众环境关注中心作为起诉的支持单位。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拿到的起诉书显示,自然之友和中国绿发会要求法院判令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常州市常宇化工有限公司、江苏华达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原常州市华达化工厂)消除其原厂址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同时在国家级、江苏省级和常州市级媒体上向公众赔礼道歉,并承担污染检测检验、评估鉴定等费用。
当天下午,自然之友法律与政策倡导总监葛枫告诉澎湃新闻,法院已接收了起诉书和相关材料,待内部审查过后将决定是否立案。澎湃新闻获取的相关材料证实了葛枫的这一说法。
中国绿发会副秘书长马勇解释说,环境公益诉讼属于民事诉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应实行立案登记制。不过,目前环境公益诉讼还属于新的诉讼类型,法院会有一个审查程序。
被告三家化工企业原厂址位于江苏省常州市通江中路与辽河路交叉路口西北角,占地面积约26万平方米,三家化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重污染了原厂址常隆地块,后虽搬离、却均未对该污染场地进行妥善修复。
目前,两家组织还在对土壤修复企业作证据梳理,“如果有证据表明,土壤修复者在修复过程中导致了二次污染,危害了环境和公共利益,也不排除对其起诉”,马勇说。
自然之友和中国绿发会是国内目前在环境公益诉讼领域较为活跃的两家环保组织。马勇称,两家组织此次共同作为原告,希望一起探索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和民事公益诉讼如何更好地结合,形成一揽子解决问题的方案,以便对今后有效推动环境保护发挥积极作用。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15年9月,常州外国语学校搬入距离常隆地块仅一条马路之隔的新校址(常州市通江中路与辽河路交叉路口西南角)后,该校多名学生身体出现异常反应,前后有数百名学生体检查出皮炎、湿疹、支气管炎、血液指标异常、白细胞减少等异常症状。
此事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环保部已于4月17日晚表示,成立联合调查组赶赴常州进行现场调查。截至目前,调查情况还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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