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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in(发表于) 2016/5/3 5:29:45
八部委成立协调办公室整治号贩子和网络医托-号贩子

八部委成立协调办公室整治号贩子和网络医托|号贩子|网络医托_新闻资讯

  原标题:政解|整治“号贩子”和“网络医托” 8部委成立协调办公室


  新京报快讯(记者李丹丹)为解决“号贩子”和“网络医托”等扰乱就医秩序的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等8部门成立全国集中整治“号贩子”和“网络医托”工作协调办公室,并联合制定了《集中整治“号贩子”和“网络医托”专项行动方案》。


  第一阶段


  将搜集“代挂号”网站


  根据《方案》,专项行动的第一阶段在4月-6月。主要任务是集中力量,重拳出击,严防严打,对“号贩子”予以有力查处打击,正面引导舆论。


  各有关省份要针对重点医院和“号贩子”目标人群,研判分析其活动规律,制定全省(区、市)统一的行动方案,各重点医院所在地区公安机关对所有重点医院及周边活动的“号贩子”依法查处,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发现涉嫌“网络医托”活动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分别对相关医疗机构、互联网企业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对发现涉嫌“网络医托”活动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分别对相关医疗机构、互联网企业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此外,要加强监控,围剿互联网有害信息。国家卫生计生委监督中心加强互联网信息监测,搜集“代挂号”网站,研判整理互联网“号贩子”和“网络医托”有害信息链接、关键词。各地工作中发现有害信息网址、链接、关键词,及时报告国家卫生计生委监督中心。


  网信部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通报的信息,清除互联网违法违规有害信息;通信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通报信息,依法对从事“号贩子”和“网络医托”的违法违规网站进行处置。


  第二阶段


  取消医生个人手工加号条


  专项活动的第二阶段在7月-10月,主要任务是持续查处打击“号贩子”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排查清理医疗相关网站,查处虚假宣传行为等。


  《方案》要求集中排查,规范广告宣传行为。不得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大监测和监督检查力度,查处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行为。通信主管部门依法处置相关部门认定的违法违规医疗保健、医疗机构网站。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相关医疗机构作为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完善制度,堵塞挂号流程漏洞。重点医院全面梳理挂号就诊制度,进一步完善诊疗服务流程,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取消医生个人手工加号条,利用信息系统统一严格管理挂号加号,切实落实复诊预约、诊间预约和转诊服务等措施,结合医院实际逐步推行知名专家团队服务模式。强化身份校验,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医院挂号系统平台与公安机关身份认证系统联网,落实实名制挂号、实名就诊制度。建立预约挂号预付费、退号随机投放等制度,防止号贩子“一手退号、一手抢号”的情况发生。


  对医院内部人员参与倒号现象“零容忍”。严禁医务人员通过商业公司预约挂号加号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敏感事件发生后要迅速妥善处置,及时准确发声,防止负面情绪放大扩散蔓延。


  第三阶段


  卫计委将建“号贩子”黑名单


  第三阶段(11月-12月)。主要任务是: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曝光典型和重大案件,建立“号贩子”黑名单,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方案》要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协调行动。负责加强医疗行业监管,推动实名制就诊法制建设、相关制度建设和推进医改进程,优化看病就医流程,促进医院及其人员自律。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堵塞制度漏洞,公布举报电话,组织人员加强医院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秩序维护,完善重点部位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汇总公安机关查处的“号贩子”身份信息,报国家卫生计生委监督中心建立“号贩子”黑名单,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公安机关牵头开展重点医院“号贩子”情况摸排,梳理案件线索,查处打击倒号贩号扰乱医院秩序、“网络医托”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铲除盘踞在重点医院周边的黑恶势力。


  地市级公安机关对依法查处的“号贩子”身份信息进行汇总,定期通报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完善重点医院驻院民警制度,清理整治医院周边治安秩序,指导帮助医院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各级网信部门按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通报的信息,清理网上散布的“号贩子”和“网络医托”相关有害信息;配合做好专项行动网络宣传。




责任编辑:刘德宾 SN222





文章关键词:
号贩子 网络医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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