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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in(发表于) 2016/5/16 7:16:26
张北“草原天路”收费被批违背民意独占资源-草原天路-张北

张北“草原天路”收费被批违背民意独占资源|草原天路|张北|地方收费_新闻资讯

  原标题:新华社、光明日报齐批草原天路收费:面对民意“强词夺理”


  


  2016年5月7日,河北张家口,位于张北地区的“草原天路”,近年来成为我国一条知名度很高的自驾车旅游公路。 视觉中国 资料

大众网综合消息,5月1日起,河北省张北县的“草原天路”成为收费公路,过往车辆收取每人50元的门票。这个被游客自己发掘并形成口碑的公路景区成了地方的“财路”。此事一经报道,舆论哗然,网上一片反对声。


  面对争议,张北县旅游局负责人表示,收费程序完全合法合规,而且收费主体是张北县政府,所有门票收入进入县财政,用于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严格收支两条线。近日,河北省物价局首次回应,称“依据河北省的定价目录管理,在旅游这一块,除了省里面管的景区外,其他的景区就授权设区市、直管县、扩权县等来制定”“张北县是省的扩权县,有权制定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的门票价格”。


  新华社刊文称“其回应在背离民意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让人感到遗憾。”光明日报也发表评论称“张北县的做法,可能会有一种示范效应,助长各级政府的扩权冲动。”


  新华社:面对民意关切不能“强词夺理”


  新华社记者刘旸、姚友明


  河北省张北县相关部门近日针对“天路收费”作出种种回应,被指“强词夺理”。其回应在背离民意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让人感到遗憾。


  张北县强调收费种类是门票,不是“过路费”,自以为可绕开公路法对收费公路的规定,实则不然:公路法第七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九条均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非法占用或者非法利用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草原天路”当初规划是不收费的县级公路,不是景区公路。当地将其划入景区并限制未购票的公众和车辆通行,其实是换个“马甲”,以景区门票之名,行“过路费”之实,已涉嫌非法占用或非法利用公路。当地政府部门不管怎样辩解,都“绕不过”公路法。


  虽然张家口市同意建立草原天路市级风景名胜区,但行政收费必须有法律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的门票规定是针对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并不包括市级风景名胜区,而《河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也没有明文规定市级风景名胜区可以收费。


  即便“草原天路”作为景区可以收费,张北县是否有对市级风景名胜区的定价权也应打上问号。《河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中没有关于门票定价权下放和转授的规定。张北县不能以河北省物价部门发布的文件《河北省价格听证目录》中关于该县可以组织价格听证会的说法作为拥有定价权的法律依据。


  习近平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指出,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而今,网民和舆论针对“天路收费”的批评就摆在那里,张北县的回应却缺乏诚意。地方政府部门在面对公众关切时,既不能装聋作哑,不闻不问,也不能固执己见、“强词夺理”;既要有开放包容的胸襟,还要找准公众关切的本质和真意,及时虚心纳谏。


  光明日报:草原天路收费或被其他地区效仿,助长扩权独占资源


  河北省张北县“草原天路”收费一事仍在发酵。近日,河北省物价局首次回应,称“依据河北省的定价目录管理,在旅游这一块,除了省里面管的景区外,其他的景区就授权设区市、直管县、扩权县等来制定”“张北县是省的扩权县,有权制定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的门票价格”。


  不妨梳理一下张北县与公众舌战交锋的火力点:公众质疑二级公路不能收费,张北县回应这不是公路,是景区;公众质疑收费是买路钱,张北县回应这笔钱用于生态保护;公众质疑张北县无权定价,张北县回应自己是扩权县,没问题。目前来看,即使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梗阻,但张北县只要决意收费,这些龃龉都难以构成实质性阻拦,最多花些审批时间,法规窒塞会很快涣然冰释。


  从张北县不落下风的表现来看,应该是早有准备,功课做得透彻。但这样做的后果如何,张北县和公众都不妨三思。类似做法不是没有过,凤凰古城就是一例。2013年凤凰古城开始实施捆绑售票,只要进古城就需缴纳148元的门票。3年过去,近日凤凰古城由于游客减少,商家收益受损,不得不取消这一做法。要知道,当时凤凰古城收费的理由之一也是保护古城,可见,保护性收费的理由,看似正义,却未必经济与合理。凤凰案例的黯然收场,也不能让张北县头脑冷静下来,圈地收费是种“前仆后继”的冲动。


  把公路整体变成景区,张北县是第一个,是否也能成为首个吃螃蟹且大快朵颐的一个呢?当然,也有可能把“草原天路”折腾成一条死路:游客用脚投票、纷纷远离,沿路商家生意惨淡,前期投入难以收回,砸了“中国最美公路”的招牌等等。至少目前,有记者探访后发现,游客的减少已经让一些商家纷纷叫苦了。要知道,圈地收费,在圈外的不是只有外地游客,也有本地商户、沿线牧民。收费是价格杠杆,必然带来无谓损失,届时这些损失更多的还是由当地民众来承担。


  值得警惕的是,张北县的做法,可能会有一种示范效应,助长各级政府的扩权冲动,滋生出资源独占的思维模式。景色宜人与经济发展滞后往往会有地理上重叠,倘若张北的做法被不少地方看作一条捷径,纷纷效法,那么往小了说,是给每个游客的出行添堵;往大了说,在国务院三令五申减税降费的背景下,不是逆势而行、消解改革成果吗?可以想见,目睹“草原天路”的突围成功,蠢蠢欲动的地方怕是会越来越多。


  其实在全国不少地方,都存在公路被纳为景区一部分的情况,只是如张北这样对公路整体设卡收费的情形还是首例。这种方式阻碍的是通行,给游客造成负担,减少旅游消费,对资源的重新占有与分割,也必然加剧经济福利的不平等。而在法律法规间辗转腾挪,为收费寻求合法性,更是损害法律的威严,切不可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


  一方面,经济学的常识告诉我们,“草原天路”的做法未必会有好的效果,逆舆论而行最后可能会灰头土脸地收场,舆论“乐见其败”。另一方面,倘若真的如我们所料,效果不佳,几番折腾下来的政策性损失,又该由谁来承担呢?


来源:大众网



责任编辑:张承磊 SN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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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天路 张北 地方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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