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homepage(回首页)
Upload pictures (上传图片)
Write articles (发文字帖)

The author:(作者)
published in(发表于) 2016/6/23 8:42:49
扶贫开发职务犯罪升五成 贪扶贫款物1万元入刑-职务犯罪

扶贫开发职务犯罪升五成 贪扶贫款物1万元入刑|职务犯罪|扶贫_新闻资讯

  原标题:政解|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升五成,贪百姓“救命钱”的都是什么人?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梦遥) 6月23日上午,记者从最高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1至5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658人,同比上升了53.7%。


  据最高检新闻发言人王松苗介绍,从整体涉农领域来看,立案侦查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4775人,同比上升0.3%。在这些案件中,涉及资金管理使用环节2640人。


  今年1月到2020年12月,最高检和国务院扶贫办在全国范围内共同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王松苗表示,近期最高检将挂牌督办一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集中突破一批重大、典型、有影响的案件,带动和推进专项工作深入开展。


  贪老百姓“救命钱”的都是什么人?


  最高检反贪总局四局局长宋寒松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从检察机关查办的案件看,扶贫领域主要犯罪主体相对固定,呈现出职务低、发案率高“一低一高”的显著特征。


  这类职务犯罪案件多发生在县、乡、村三级,涉案人员包括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村出纳等“两委”成员和村民组长等村组干部,乡镇站所工作人员和部分县级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占了较大比例。


  宋寒松称,一些省份村“两委”负责人案件超过了整个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半数,有的市县更高达70%-80%。另外,基层扶贫部门的一些领导人员也成职务犯罪的易发高发人群。


  在最高检发布的13则典型案例中,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扶贫办原主任董社有利用职务便利,为16人在承揽扶贫工程项目方面予以照顾,共收受“好处费”332万元。


  新司解对查办“蝇贪”有何影响?


  今年4月,最高法、最高检通过《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贪污贿赂犯罪的量刑起刑点进行调整。这对查办扶贫领域“蚁贪”、“蝇贪”有何影响?


  宋寒松表示,《解释》调整了贪污贿赂犯罪追诉和量刑标准,将普通贪污受贿犯罪的入刑点由5000元调整为3万元。一些地方扶贫领域贪腐案件涉及的案值较小,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后可能会对这类案件产生一定影响。


  对此,一方面要求地方检察机关严格执行《解释》的有关规定。另一方面,要继续保持打击扶贫领域贪腐犯罪的高压态势,必须注意到,贪污扶贫款物犯罪的起刑点是1万元而不是3万元,对受贿金额在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要查明其是否具备《解释》第一条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如果存在,也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宋寒松强调:“对经查明确实不构成犯罪但涉嫌违纪的,要移送纪委等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绝不让一个腐败分子逃脱惩处。”



责任编辑:茅敏敏 SN184





文章关键词:
职务犯罪 扶贫

我要反馈
保存网页
新京报


If you have any requirements, please contact webmaster。(如果有什么要求,请联系站长)





QQ:154298438
QQ:417480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