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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in(发表于) 2016/8/29 14:20:59
广电总局:坚决防止追捧明星网络红人,炒作家庭纠纷 - 广电总局

广电总局:坚决防止追捧明星网络红人,炒作家庭纠纷 - 广电总局 - IT资讯

IT资讯8月29日消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类、娱乐类新闻节目管理的通知》,要求社会类、娱乐类新闻节目要坚决防止追捧明星、大款、网络红人;坚决防止炒作个人隐私、情感纠纷、家庭矛盾;坚决防止宣扬一夜成名、炫富享乐、自私自利、勾心斗角。

通知首先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视听新媒体服务百姓、培育风尚的作用进行了肯定,但也指出其部分报道存在正能量不足、价值观不正、审美情趣不高的问题,引起社会舆论批评。

通知指出,社会类、娱乐类新闻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充分展示社会各方面健康发展和蓬勃向上的态势,聚焦主流,反映进步,凝聚人心,鼓舞士气;要防止集纳社会阴暗面、炒作无聊信息、调侃严肃话题,以免消解信心、涣散士气。坚决防止主观片面、以偏概全、误导群众,坚决防止道听途说、主观臆测、跟风炒作。

社会类、娱乐类新闻不得恶搞优秀传统、亵渎文化经典、调侃崇高精神和追捧西方生活方式。坚决防止追捧明星、大款、网络红人,坚决防止炒作个人隐私、情感纠纷、家庭矛盾,坚决防止宣扬一夜成名、炫富享乐、自私自利、勾心斗角。要坚持健康格调品位,积极传播真善美;坚决防止不加批评地展示丑闻劣迹、丑行恶态,坚决抵制搜奇猎艳、血腥暴力、矫情滥情、低俗媚俗、挖苦贬损。

对违反规定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和播出机构,将视情节轻重,采取通报批评、停播、吊销节目制作资质等处罚措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不得超出许可证载明的业务范围制作和播出社会类、娱乐类新闻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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