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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in(发表于) 2016/9/30 8:53:45
山东胶州篡改同学高考志愿嫌疑人被免于起诉-高考志愿

山东胶州篡改同学高考志愿嫌疑人被免于起诉|高考志愿|山东胶州_新闻资讯

  原标题:山东胶州篡改同学高考志愿嫌疑人被免于起诉


  中青在线济南9月30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邢婷)9月30日,山东“胶州篡改同学高考志愿”事件有了最新进展:当天上午,胶州市检察院依法对胶州篡改同学高考志愿案犯罪嫌疑人郭某某作出不起诉处理的决定,郭某某随后被公安机关释放。


  来自胶州一中的高三考生常升今年报考的志愿是陕西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却发现自己的高考志愿被同班同学郭某某篡改,导致自己无学可上。常升及家人报警后,胶州警方经调查取证,于8月3日确认郭某某涉嫌违法犯罪,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详见本报8月4日报道《谁来圆我的大学梦》)


  8月12日,胶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郭某某以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陕西师范大学对常升做出补录决定,目前,常升已顺利入读该校。


  已被羁押了58天的郭某某于9月30日当日走出胶州市看守所,令公众质疑的是,不起诉决定是否合法?


  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9月30日发表的官方微博称,胶州市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人对案件进行了审查,认为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郭某某经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于9月23日亲笔书写悔过书,认罪、悔罪态度好;无违法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受害者常升已被录取,对其表示谅解,请求司法机关对其从轻处罚,并出具书面谅解书;同时,承办人到学校进行调查,老师称其在学校表现良好,其老师、同学等通过辩护人提交多份请求书请求对其从轻处罚,这些都属于法定、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因此胶州市检察院决定对郭某某作出了不予起诉的决定。




责任编辑:向昌明 SN123





文章关键词:
高考志愿 山东胶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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