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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in(发表于) 2016/10/31 9:47:56
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 中央增收1780亿全部返还地方

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 中央增收1780亿全部返还地方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姝)受国务院委托,今日,财政部副部长刘昆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提请审议2016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说明,据其介绍,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预计今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1780亿元,全部用于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不会变。


  9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时,一个数据曾引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们的注意,今年前7月,中央营业税收入完成预算的3049.5%。


  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杨震当时提出,3049.5%这个数据太异常,“一般情况下,1-7月份应该是60%(营业税执行数占比),哪怕已经完成了全年的100%也很正常,竟然是现在的3049.5%,那原来的预算又是怎么做的呢?”


  其后,财政部发文解释说,从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并实施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其中国内增值税由中央与地方按75:25分享调整为按50:50分享,营业税和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由主要为地方收入调整为中央与地方按50:50分享。


  也就是说,5月份以后入库的营业税(包括税款所属期为4月在5月入库的营业税,以及补缴以前的营业税)由地方收入调整为50%归中央(5-7月合计1160亿元),因体制调整引起的口径变化,导致1至7月中央营业税收入大幅增加。


  此番预计今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1780亿元,也与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有关。


  刘昆表示,今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同时,我国实施了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主要有四项内容:以2014年为基数核定中央返还和地方上缴基数;所有行业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均纳入中央和地方共享范围,中央分享增值税的50%,地方按税收缴纳地分享增值税的50%;中央上划收入通过税收返还方式给地方,确保地方既有财力不变;中央集中的收入增量通过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给地方,主要用于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


  调整后,给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收支结构带来一些变化,以2014年5-12月收入为基数算账,预计2016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1780亿元,全部用于对地方的税收返还,相应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1780亿元。


(责任编辑:钟庆辉 UN660)
2016-10-31 22:30:37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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