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自己买首套房,预付款交了50%,银行按揭费交了九千多、契税、维修基金都交了,却办不来房产证。一直到2019年,开发商才说办房产证的事,然后原来的合同作废,要重新签购房合同,购房面积增加了3.4平方米,要增加购房款金额,还平白无故多了一个房产交易手续费3000块,七年没办房产证需赔偿3%购房款违约金的事却只字不提。
曾经找开发商要发票,他居然说要等尾款全部收齐了才有发票。这是什么意思?就好比你去商店买东西,找店铺老板要发票,然后店铺老板说,我店里的东西没卖完,等我店里的东西都卖完了就有发票了。
网络上说中国的房地产开发商是都有原罪的,以前觉得夸张,身边的亲戚朋友接触过几次以后,觉得果然“名不虚传”!所谓的购房合同那是约束购房老百姓的,“你和他讲法律,他和你耍流氓。你和他耍流氓,他和你讲法律。”购票合同怎么解释开发商说了算,实在不行,宣布合同作废,重新签新合同。为了赚尽老百姓的最后一个铜板,房地产开发商是绞尽脑汁,充份利用手上的资源和权利,哄抬
房价,建房材料偷工减料,甚至能把单位福利房给当成商品房给卖了。。。。。。
还是上面这个开发商,2011年原本有两块地是作为攸县火车站铁职工的福利房开发的。当时邻县醴陵也有这么一个项目,当时福利
房价格是一个平方1040元。本来连房号都抽签分配到个人了,可是当房子建好以后,居然给攸县铁路职工的价格是每平方2600元,须知,当时邻近楼盘商品房的定价都是每平方2100元。这让有资格享受福利住房的职工气愤不已,他们在小区里拉横幅,写联名信准备上访。
曾经房地产是中国最赚钱的行业,中国十大首富有六个是搞房地产的。说“房地产行业直接绑架了中国的经济”一点也不夸张,但是富得流油的房地产开发商从没想过怎么回报社会,怎么回报人民,还纷纷转移资产去了国外,把钱都送给了外国人,而中国人只能一家四代勒紧裤腰带去买房子当房奴,与其如此,倒不如专门设立一个“房地产开发所得税”,税率50%,税收所得补偿地方其他行业,应该也是利国利民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