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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author:(作者)delv
published in(发表于) 1/5/2021 4:49:29 AM
一夜跌没6000亿!被调查、被约谈,马云爸爸的BUG到底在哪儿

作者 猫哥

来源 大猫财经


2020年,马爸爸过得不顺心,蚂蚁上市被叫停,随后又摊上了反垄断。

先是出现在首轮反垄断处罚名单里,随后媒体轮番喊话,昨天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前后脚的时间,央行、证监会、银保监会、外汇管理局约谈蚂蚁金服,要求落实金融监管、公平竞争。

消息太震撼,股市没法不反应,虽然港股因为假期只交易了半天,但阿里大跌了8.13%,市值少了4334亿港元,啥概念呢?半天时间跌没了一个格力电器或者万科A。美股更厉害,一晚上大跌13.34%,市值少了924.91亿美元,大概6041亿人民币。

这也从侧面证明了阿里的强大。

反垄断这个事,在欧美都不新鲜,这些年他们对大型科技公司没少操心,借助于技术和创新,这些公司无处不在,在规模、赚钱能力甚至在舆论方面都显示出惊人能量,政府往往借助于法规确立这些公司的边界,越界就会遭遇垄断的指控,从微软苹果到亚马逊、Facebook谷歌,无一例外。

中国的科技公司反垄断,阿里只是个开始。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我们先从“反垄断”说起吧。


很多人对“反垄断”很陌生,也难怪,一般人根本用不着,其实这概念出现也就100多年。

世界上第一部反垄断法是美国的《反托拉斯法》,粗糙的不能再粗糙。

后来,哈佛大学的一些学者潜心研究之后,得出个结论:

一旦企业在规模巨大的基础上形成垄断,就会充分利用垄断地位限制产出、提高价格,获得超额利润,最后通过建造行业壁垒,使超额利润长期化。

但后来这个“哈佛学派”的观点遭到了“芝加哥学派”的反对,“芝加哥学派”的观点是:

只要一个行业没有人为进入壁垒,那么企业长久获得高份额的理由,就是产品或者服务比对手更优秀。

按照芝加哥学派的观点,哈佛的那套理论是在“惩罚一个优秀企业,是在破坏正常竞争”。

但是,学者怎么争都没用,美国政府十分认同哈佛的理论,而且他们正好有一个执行对象,这就是AT&T。

1974年,AT&T被美司法部起诉,理由是垄断了电信设备市场,官司打了8年,AT&T实在受不了了,同意了政府的裁决方案,公司被拆成7个,规模和销售额削减了80%。

这么残忍的处罚,也带来一些好处。

AT&T最厉害的不是电话网络,而是贝尔实验室的各种专利,政府拆了AT&T后,强迫贝尔实验室和AT&T开放晶体管专利,让其他美国公司免费获得,于是一大堆公司就杀进来了,半导体大时代就这么来临了。

我们现在对电子产品的依赖,某种意义上说,还得感谢这个反垄断案例。


其实美国政府更早调查的是IBM,他们当时在大型电脑主机市场是个王者。

对IBM的反垄断诉讼工作量巨大,资料多达1.2亿页,精选之后文件仍有87吨重,IBM也不敢马虎,找了1000多个法律专家参加,证人就好几百。

但研究了半天,没等政府动手,IBM自己先认怂了。他们把向用户“捆绑式销售软件和服务”的模式改成了“分别计价”,其实就是承认指控,逃避拆分的惩罚。

之后IBM一蹶不振了吗?也没,反而更耍得开了。

1981年IBM推出了个人电脑,两个月以后干脆把技术细节、标准全都公布了,于是一些厂商就专门干起其中的一个领域,比如英特尔、微软,后来其他的厂商也有了跟进的可能,才出现了联想、戴尔这样的公司。

这一波里最成功的应该就是微软了。

正因为Windows这种天才系统,普通人才有了使用电脑的可能,靠着这些低成本、高售价的软件,盖茨很多、很多年都是世界首富。

后来吉姆克拉克搞出了网景,这是个浏览器,上市前亏了1300万美元,但这个公司翻开了互联网公司造富神话的第一页。

网景在成立16个月之后上市,上市当天市值21亿美元,今天大家不觉得多,当时整个世界都惊了。

美国最大的汽车公司通用,花了43年才搞到这样的规模,一个互联网公司16个月就完成了。

微软一看就急了,他们匆忙从一个小公司手里买了个授权,推出了自己的IE浏览器,用户离不开操作系统,于是微软就用捆绑操作系统的方式把IE装到用户的电脑里去。

微软的内部邮件说,这招是“切断网景的氧气供给”。

相当成功,网景被打的一蹶不振。

但指控也来了,说微软利用垄断地位不正当推广产品。

司法部联合20个州联合起诉微软,2000年的时候,法官一度已经做出要把微软分拆的判决了。

好在微软也够硬,舆论战、法律战打个不休,最后无奈花了4.6亿和解,但这还没完,在欧洲,微软也在一系列反垄断诉讼中败诉,前前后后被罚了16.8亿欧元,反正那几年公司被官司搞得元气大伤。

面对诉讼花了太多精力,微软完全跟不上苹果、亚马逊、Facebook这些公司的节奏,沉沦了不少年,直到云计算才重回正轨。


微软的反垄断案子打完,学界和政府对于反垄断都有了一个全新的认知:更倾向于限制大公司的边界,而不是粗暴的拆拆拆。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这时候的反垄断已经进入了第三个阶段。

1、最早反的是大型企业托拉斯;

2、之后反的是大公司的技术独裁;

3、现在——反对无处不在的大数据和算法操控。

马爸爸面临的这波反垄断,就是第三阶段的典型。对于国内的大公司来说可能有点懵圈,其实反垄断早已经是他们海外同行的必修课。

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10月份发布了一份449页的报告,说的是啥呢?

1、谷歌在搜索结果中优先展示自己的产品来打击竞争对手;

2、亚马逊利用其作为最大在线零售商的优势,阻碍潜在竞争对手;

3、苹果垄断了iPhone和iPad应用市场,从应用开发者的销售中抽取过多佣金;

4、Facebook为了维持和扩大垄断地位,时常采取收购竞争对手,甚至通过抄袭产品的方式扼杀了竞争对手…….

其实这些套路,咱们身边也有不少案例。

美国喜欢用诉讼解决反垄断问题,欧盟喜欢打官司+罚款,他们罚过微软,也罚过英特尔10.6亿欧元,对谷歌罚的更多,超过了82亿欧元。

我们怎么办?这得等等看了。


有人说,马爸爸是市场里一刀一枪拼出来的啊,怎么就跟垄断沾上边了?

这就是前面说的“芝加哥学派”的信徒了。可惜,这么说的人做不了主。

现在说要对头部互联网公司反垄断,还是有一些原因的,为什么呢?

1、其实这些大公司是这个时代最大的基建。虽然平台是私人的,但是有准公用的性质,如果真垄断了,会提高用户成本或者出现市场进入障碍。

其实这类的例子已经太多了,比如之前广东33家餐饮协会直接叫板xx平台,因为外卖从饭馆里的抽成越来越高,大部分利润都给了平台;

再比如杀熟,这个在很多平台都出现过,老用户、VIP用户价格更高,最近有用户投诉x程杀熟,结果客服回话了,说我们杀熟,请提供截屏啊。但除了这个平台也没什么可用的了,你说怎么办吧?

再比如无处不在的割韭菜,xx平台充了会员,运费居然比普通用户高两倍…….

2、各种限制也是无处不在的,比如商户“二选一”,要求商家不在对手平台上卖货,用户也不方便,多数平台禁止分享、传播其它平台的链接……

3、而且很多头部公司业务的边界就是“没有边界”,一些有前景的业务,头部公司可以迅速模仿、收购或者投资,边界越来越广阔。

大家都知道有独角兽排行,其实绝大多数独角兽企业背后都会出现那三四家大公司的身影,这么说吧,吃穿用住行,最了解你的不是你自己而是这些公司。

4、所以这一波的反垄断,反的不是市场份额,主要是大数据和算法操控,各种事赶一起,马爸爸就成了最近最郁闷的人。

这里面有别的考虑吗?

也可能有大环境的因素,如果经常看《新闻联播》的朋友会很熟悉一个词,叫“共同富裕”,最近几年的大目标,这个其实是能让老百姓得实惠的,因为它对应的就是越来越严重的贫富分化。

一方面是有9.64亿人月收入不到2000元,另一方面是有的大富豪日入3亿,差距越来越大,当然,这也是个全球性问题,世行统计,这些年全球大放水新增加的20万亿美元最后基本流到了前1%的富豪手里。

以前的富豪榜是地产老板制霸,这些年科技公司的老板们越来越强,可以预见的是,他们霸榜的时间和量级将远超地产老板。

有句话大家都熟悉,叫“先富带动后富”,设想是这样的:

结果却是这样的:

越是经济不够好,越是有通胀预期,穷人越惨。大富豪们分润一些利润,社会摩擦会小很多。

反垄断的结果会怎样?

猜想一下,应该是划定边界吧,在商定的范围,用合规的形式开展业务。

其实,每个头部公司都是九死一生冲出来的,特别像阿里这样的大公司,包含了很多家庭的梦想、汗水和希望,能力越大责任越大,马爸爸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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