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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author:(作者)delv
published in(发表于) 3/15/2021 5:39:25 AM
90后女辅警与多名公职干部发生关系获利三百万

性犯罪其实并不是人自然本能的产物,而是随着私有制和男性对女性统治的产生而出现的一种社会现象,

是以仅仅满足个人性欲望为目的破坏行为,怪不得俗语说:色字头上一把刀

今天,一位女辅警火了。
                  
潇湘晨报报道,女辅警许某,在五年的时间内,通过和多名公职人员发生性关系敲诈 372.6 万元款项。

                 
许某出生于1994年,是江苏灌云县人,在某公职单位上班。

从2014年到2019年,5年时间里,许某同时或者不间断地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

后以自己家人得知后要找对方闹事,或者自己购房、怀孕、分手补偿等为由,抓住这些公职人员害怕曝光后影响工作、家庭、名誉的心理,反复敲诈勒索。

许某所在单位某下属单位领导孙某是受害者之一。

两人发生关系后,许某谎称其母亲知道了要找孙某要说法,还说自己怀孕了需要补偿费,先后三次敲诈孙某100万元。

许某所在单位的另外两名领导也和许某发生过关系,两人分别被许某敲诈了10万元和20万元。

此外,被许某敲诈的还有某妇幼保健院工会主席、某小学校长、某卫生院副院长等人。

许某的敲诈理由多种多样,有时威胁被害人自己怀孕了母亲要来“讨说法”;有时威胁要去找被害人的妻子或者到被害人孩子读书的学校去闹。

只要抓住了他们担心名誉、家庭、工作受影响的“软肋”,许某几乎“无坚不摧”。

到被抓获时为止,许某共向9人敲诈372.6万元。


案发后许某落网。


法院审理认为,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多次勒索他人财物达人民币372.6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近日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追缴其犯罪所得。

真是让人感到一阵唏嘘!网络上的骂声也在一瞬间扑面而来!可以说在这起案件里没有无辜的人!

无论诈骗者,还是受害者都不无辜!

诚然,既是“关系”,便不是一个人的“独角戏”。许某得到依法惩处,固然罪有应得,“不正当关系”的一方得到了制裁,另一方应得到怎样的处理,自然是公众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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