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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author:(作者)delv
published in(发表于) 11/23/2021 6:51:15 AM
二审不开庭,公正执法对长沙司法系统来说有那么难么?

原创 一棵青木 远方青木


长沙市司法系统惹上麻烦了,还是大麻烦。

今年2月6日,长沙发生货拉拉案,一名23岁的湖南女生车某某从高速行驶中的货拉拉车内跳窗身亡。

本来吧,这事当地警方已经有了定论。

但2月21日,此案突然被人放到网上,引发大量议论,当地警方立即把司机周某带到警局,重新审理。

男司机、女乘客、货拉拉,在某些人恶意的推波助澜下,舆论迅速发酵。

2月22日,货拉拉涉事司机周某被警方释放。

这个释放行为,在网络上引发了轩然大波。

当时的网络舆论,是这样的。


以及这样的。


就连官方机构长沙妇联,都跟着发声。


总之,一边倒的判决司机有罪,一边倒的认为长沙司法系统包庇罪犯。

既然人民群众都这么说了,那怎么办?

2月23日,涉事司机周某被依法刑拘,罪名是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众做周知,刑拘是很严重的惩罚,没有近乎于100%的把握能判刑是不能刑拘的,一旦刑拘就必须给社会一个交代,刑拘决定错了,官方处分是很严厉的。

对于刑拘人员,中国官方要求的无罪判决率是不高于0.2%,也就是说你一旦被刑拘了,99.8%的概率会被判有罪。

官方这么高的要求,是因为刑拘对一个公民的影响太大了。

所以,司法系统对刑拘一个人,非常谨慎,慎之又慎,没有绝对把握,坚决不抓,因为要是下了刑拘通知后发现抓人抓错了,自己是要挨处分的。

2月22日刚释放司机周某,23日直接刑拘,一夜之间警方发现了这么多证据?

当然没有那么多证据,这一夜之间最大的改变就是爆炸似的网络舆论,压的长沙司法系统喘不过气。

不能让网络舆论再发酵了,不能让网络舆论再批评长沙司法系统了。

平息网络舆论最快的办法,就是把司机周某给刑拘了,只要把人拘了,舆论立刻就会平息。

3月3日,司机周某被正式批准逮捕。


虽然我坚决反对长沙司法系统这种舆论判案的行为,但某种程度上我也可以理解。

体制内的人最怕麻烦了,如果抓个人就能把这么大的舆情平息下去,那怎么选几乎是不用思考的。

再说了,毕竟确实有人死了,按过失死亡罪抓个人不算过分。

即便按这个罪名抓人了,当时的舆论一样有很多人喷长沙司法系统,要求按故意杀人罪判决。

但没想到的是,这一抓,抓出麻烦了。

而且是大麻烦。

刑拘之后又批准逮捕,公检法系统已经走了公安局和检察院两个环节了,司机周某必须有罪。

如果周某无罪,本来只是公安局有麻烦,现在是公安局和检察院都有麻烦。

所以公检系统用了吃奶的劲去找周某有罪的证据,用放大镜和鸡蛋里挑骨头的力度去找。

尴尬的是,没找到,连一丁点能支持周某有罪的证据都没找到。

但人已经抓了,怎么办?

2021年9月10日,长沙市人民法院判决司机周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这个判决,说明公检法系统已经完全找不到任何有罪证据了。

2月逮捕,9月判决,司机周某已经被抓进去200多天了,这些都是可以折算为刑期的。

如今居然只判1年,而且还是1年缓刑。

这里面的意思,就是宣判后司机周某可以当庭释放,后面回家自己度过缓刑期不犯罪,这事就算过去了。

既然要放周某,人都抓进去大半年了,为什么非要判一缓一。

因为这么判,司机周某在法律上算有罪的,公检法就不算抓错人。

无罪被羁押6个月以上,属于严重后果,而周某就被羁押了6个月以上。


所以,周某必须有罪,周某没罪那公检法的人就有罪。
你认个罪让我们没事,然后我们就把你当庭释放,你好我好大家好,这事就这么算了好不好。

司机周某在宣判现场,当庭表示认罪,家属也签了字,只求能回家。

但出了法庭的大门,回到家后的第二天,周某立刻翻供,立即上诉,要求二审。

因为被隔离人间200多天的周某回到家后,终于见到了自己的律师,并见到了外面群众对自己的支持。

长沙公检法当年因为舆论抓人,但长沙公检法万万没想到的是,舆论居然会两极反转。

货拉拉司机案耗费的社会资源之多令人咋舌,等同于全民公审,所有群众和所有司法系统都充分发表了意见,所有人拿放大镜去审视这一案。

越审视这一案,人们越害怕。

此案的恶劣程度,远远超过当初的南京彭宇案。

人不是你撞的,那你为什么要扶?

当这句话从司法系统嘴里说出来后,中国的道德体系退步了20年。

但即便如此,人们至少还有不救人的权力。

只要有人被撞到了我不去扶,那就赖不到我头上,我就不会有事,谁钱多谁去救。

大家虽然恶心,但还不至于害怕,只是同情有些出于本性去救人的好心人,看到他们陷入麻烦折腾大半年不得脱身后叹息一声而已。

但货拉拉案不一样,此案判决一出,你是否出事的主动权根本不在你手上,而在别人手上。

即便你和货拉拉司机一样,所有措施都做到完美,几秒内反应过来,高车速下点刹,立即靠边停车,立即报警等,你也会被卷进大麻烦,直接刑拘半年以上那种超级大麻烦,最后还要背个有罪判决,记入档案,以后孩子再也无缘体制内工作。

而类似的操作,可以类推到所有行业,所有工作上,只要和人接触,你就可能有罪。

这直接引发了所有人的恐慌!

如果在全民监督,全民还原案情,彻底证明自己清白的前提下,货车司机还要被抓进去200多天并背刑事案底,这以后谁还敢和别人接触。

不让女乘客上车,告你性别歧视,让女乘客上车,分分钟可以把你弄的家破人亡。

而且你根本没有躲的主动权,是否把你弄的家破人亡,主动权在别人手里,你只能惶恐不安的等着麻烦的降临。

这种惶恐,堪比恐怖主义无差别袭击普通人,因为你根本不知道哪天会有下一个恐怖份子发动自杀性袭击,你没有主动躲避的能力,只能被动的等待命运的宣判。

2021年10月17日,国家法考试题的刑法单选题上出现了一个选项,上面写着:“甲驾驶出租车为抄近道偏离导航,乙以为甲要加害自己,遂跳出车外致乙重伤,甲的行为和乙的重伤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

正确答案上明明白白的写着,这个选项是错误的。

还有一个是法律援助律师相关,里面有个选项说“法援律师比近亲属请的辩护律师有更多的权利”,也是错的。

这两道试题明显是针对货拉拉案的,直接上了国家法考题目,可以很明确的看出法律界对货拉拉案的态度。

长期以来,我们都是无条件保护女性权益的,女性被视为弱者,天然被倾斜,天然被保护。

但2021年发生了两个大案,一个是长沙货拉拉案,一个是阿里猥亵案。

这两个案件都有一个特征,男性的权益丝毫得不到保证,女性利用社会对自己的优待和倾斜保护,肆无忌惮,且轻易无比的把男性弄的家破人亡。

惶恐降临到了所有男性头上,以前支持女性的男性,全部都反水了。

舆论,反转了。

现在的舆论环境,是这样的。


还有一些神图被人制作了出来,以表达对货拉拉案的不满。



舆论反转后,长沙市公检法的麻烦就来了,但更麻烦的还在后面。

2021年11月20日,货拉拉案本应二审开庭,但当地法院却在开庭前夕电话通知周某,此案不进行开庭审理。

由此,引发了周某妻子的愤怒,把原本开庭要说的一些东西直接全网曝光。

长沙市公检法涉嫌严重司法不公正,而且全都是无可辩驳的流程错误。

货拉拉案的真相如何,全网已经有了公论,周某妻子也不去纠缠这些事,直接拿公检法系统的办案流程说事,拿出了一堆铁证。

周某做了四五十份笔录,案卷里只有10份,后来经过抗议又拿出来3份,其余的笔录不翼而飞。

跟着笔录提供的录像,其中2个多小时不翼而飞,经过录像对比,律师发现公检法系统存在违法剪辑、疲劳审讯、诱供、虚假记录、不如实记录、故意不记录对被告人有利的供述与辩解、甚至伪造笔录的严重违法情形。

周某刚被逮捕,周某的妻子就找了律师相帮周某辩护,但公检法系统却拒绝让律师和周某见面,而且市局领导周习文支队长,还明确告知周某妻子,此案已办成“铁案”。

刚逮捕几天,证据还没找全的情况下,此案就已经被办成了“铁案”,要不是周某妻子说自己可以提供录音作为证明,我们真不敢相信这是事实。

最后,周某妻子曝光如此之多的东西,目的居然只是恳求长沙市法院能够二审开庭,给自己一个辩护的机会。


除此之外,周某妻子还曝光了很多长沙市公检法程序违法的事实。

在长达200多天的逮捕中,周某妻子聘请的辩护律师,一直都没能和周某见上面,也没有给周某辩护的机会,在最终的一审开庭时,周某妻子聘请的律师甚至连进法院大门的权利都没有。

2月25日,长沙市刑警支队长和大队长亲自提审,明确告诉周阳春:

进去坐一年牢,可以省几十万的赔偿,他坐牢,也是在给自己赚钱。

“你老婆给你请的那些律师都是骗子,而且案子这么大,肯定要两个律师,一个五万,两个就是十万,外面的律师为了炒作自己的名声,案子怎么判不关他的事,对你的案子帮助并不大,最后被关是你自己。我们为你申请援助律师也还要向领导打报告,不一定有名额,但我们会想办法帮你。”

“你妻子已经交了两万律师费,我们可以帮她要回来,律师不退就强迫律师退,但要你自己去和她打电话”

在诱导下,周某同意和妻子打电话,要求妻子不要花钱请律师了。

但是在通话中他妻子表示不同意,刚准备阐述理由时,电话就被强行掐断。

到最后,周某的家属,甚至连和周某见面沟通的机会都没有,公检法系统强塞给周某的律师根本就不给周某辩护,开口就要周某认罪。


周某妻子的陈述是真是假,我相信大家心里都有数,这半年多关注货拉拉案的新闻报道不是一般的多。

而且从长沙市法院连二审开庭都不敢的操作来看,这些指控基本全部为真。

很明显,就是一点不懂法的人,都知道这是严重违法的操作,基本上属于公检法联手整一个人,还一个普通的底层司机。

连杀人犯劳荣枝都可以换律师,但司机周某却连见律师,甚至见自己妻子的权利都没有,委实可笑。

长沙市公检法这么做,完全是因为当初的舆论压力,被迫快速刑拘,快速批捕,导致自己没有了回头路,只能硬着头皮走到黑,千方百计要定周某的罪。

有人说,公检法之所以这么联手整司机,是因为长沙市检察院全是女性,所以要整这个男司机。


这种说法是错误的,这和那群女拳动辄以性别比例说事的邪恶理论有什么区别。

检察院女性多,不代表就一定要故意整男司机。

被周某妻子点名的,诱导周某认罪的长沙市刑警支队长和大队长,宣称已经把此案办成铁案的周习文支队长,全部都是男性。


极端女拳认为整女人的一定是男人,整男人的只能是女人,一般人都不会有这种二极管沙雕思维,更很难出现在公检法系统。

这些男性领导要整男司机,不是因为性别,而是因为舆论,他们要立即且迅速的平息舆论。

本来有舆论支持,长沙市公检法这么做确实不会有什么大麻烦,这是中国特色的舆情处理,特事特办。

但当舆论反转时,公检法的麻烦就来了,而且麻烦大了。

舆论反转后,唯一能保护公检法的就是程序正义,公正执法。

可惜,偏偏没有。

长沙市公检法没有搞清一件事,那就是舆论≠民意。

正常人有工作有家庭,很忙,不可能24小时在网络发言,他们是沉默的大多数。

少量能在网络特别活跃的人,可以制造出大量的声音。
而且有的人中正平和,有的人特别极端。

有的人碰到了事会换位思考,有的人碰到了事就要死刑起步。

有的人是讲道理的,而有的人如同炮仗一点就炸。

这些人在网上的发言欲望和发言数量,也是远远不一样的。

举个例子,论吵架能力,林黛玉不可能吵得过菜场大妈。
90个林黛玉和10个菜场大妈发生冲突,我们只能听到大妈的声音,林黛玉的声音被完全压下去了。

甚至可能有八十几个林黛玉,爱惜身份,压根不愿意下场和大妈吵架,导致在吵架现场看起来也是10个大妈和几个林黛玉。

但这并不代表那八十几个林黛玉赞同大妈的意见。

一旦触及到了林黛玉们的底线,这八十几个林黛玉都会发声。

那些菜场大妈之所以一开始就嗓门大,完全是因为她们毫无底线,什么事都极端化,什么事都要大嗓门。

她们认为,嗓门越大越有理,根本不需要看事实真相,谁反对自己谁就是恶人。

我们对23岁女乘客的死亡表达哀悼,但不能因此而随意冤枉任何一个好人,更不能认为“只要有人死了,就必须追究另一个人的刑事责任”。

否则话,也许以后有人寻死,就会随便找一个人跳车,不仅能拉一个人下水,还能有赔偿。

而且周某是男性么?

二极管极端女拳认为男性就是男性,男性都是邪恶的,女性都是善良的,男性天然一定错误,女性天然一定正确,无一例外。

好吧,就算你是对的。

不过,周某确实是男性,但周某的老婆是女性。

周某被抓,老婆孩子断了生活来源,怎么办?

下个月的生活费谁出,下个月的学费谁付?难道极端女拳来付?

极端女拳热衷于打倒周某,但绝不会给周某妻子补偿。
虽然周某妻子是女的。

而周某妻子的孩子,因为父亲有了案底,因此再也无法找到好工作,一辈子半毁,极端女拳也不管。

这些极端女拳,从来就不知道男女同体,只知道男女对立。

当周某妻子以女性身份站出来为自己丈夫发声,为自己发声,为自己孩子发声时,极端女拳傻眼了。

当女性站出来发言时,女性一定天然正确的护身符就没有了。

失去这个护身符,那就只能看事实真相了,但事实真相从一开始就不在极端女拳这边,只是凭着女性一定正确,一定是受害者的大势来压人。

长沙公检法抓人的时候,错就错在没有考虑到周某是有老婆的人,而这个老婆一定会因为利益受损而为夫发声,一旦这个女性的老婆出来说话,女拳就没话说了。

那以后长沙公检法抓人,只抓没有老婆的男性,这行不行呢?

当然也不行,因为到目前为止,中国还没有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男性,都是有妈的,而这个男性的母亲是女的。

一旦这个女性母亲出来为儿子发声,声泪俱下,女拳的魔法也瞬间失效。

要抓男性,必须要抓既没有老婆也没有母亲的人,这样的人才算纯男性,抓起来才没有风险。

对了,也不能有女儿。。。

甚至,不能有任何女性亲属。

长沙公检法的人请注意了,男性嫌疑人只要但凡有一个女性亲属,你就不能随便抓,否则这些女性亲属以女性身份上网直接声泪俱下,你就有天大的麻烦。

如果不确定这些人的女性亲属到底能引发多大的舆论风浪,那请记住,公正执法,才是公检法系统平息舆情的最后依仗,可以让你任何时候都不会陷入麻烦。

奉劝长沙公检法一句话,女拳靠不住,原因也很简单,哪个男人没有女亲属。

能保你的,只有公正执法。

现在全国人民要求判司机周某无罪,但你们已经把人抓进去200多天了。

怎么办?

当初没有公正执法,你现在问我怎么办,我怎么知道你该怎么办。

老老实实赶紧二审开庭,老老实实认错认罚。

人家都被关200多天了,你挨个处分丢个官,怎么就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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