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homepage(回首页)
Upload pictures (上传图片)
Write articles (发文字帖)

The author:(作者)delv
published in(发表于) 12/5/2021 4:39:28 AM
爸爸抓贼到底对不对?抓贼致死案结果:不起诉驳回81万赔偿请求

以下文章来源于找法网 ,作者找法网


家里突然看见陌生人,你第一反应是什么?十有八九应该都是“卧*,家里进小偷了!”。

陈宇,一个菜市场小店老板,在自家仓库看到了陌生的黄兰时,第一反应也是“卧*,小偷”,所以他立即大声质问黄兰“你怎么进来的?你进来干什么?”,并且在看出黄兰有逃跑意图后试图阻止他。在撕扯的过程中,黄兰不知怎么就踩到了陈宇家库房一角放的碎蛋,然后摔倒了,陈宇顺势按住了黄兰不让其逃跑,并立即叫儿子陈炎报警,谁知警察来到时,黄兰已经呼吸微弱,医护人员来时没有了生命体征。

新闻截图


黄兰的死亡鉴定意见显示,“死者符合胸腹部受到挤压及心脏病导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障碍而死亡。”随后,陈宇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24日因象山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陈宇取保候审。

妻子:儿子多次问爸爸抓贼到底对不对?

对吗?起码我不认为陈宇有错,任何一个人在家里看见陌生人第一反应大概都会认为对方是贼。陈宇不过是做了看到小偷的正常反应,控制小偷并报警而已,小偷的死亡不是他故意为之更不是他所希望的。

新闻截图


前文多次提及,人在家中看到陌生人的第一反应,其实就是想说,陈宇在看到黄兰后采取的行动的目的都是制止盗窃行为,这种制止没有超出法律的限度,他没办法预料到黄兰有心脏病。但从结果说,小偷确实因陈宇而死,尽管他是小偷,但这也是一条生命,草率地认定陈宇无罪会不会引发更严重的法律影响?

检方以“不存在犯罪事实”为由撤诉

图源自网络


这个结果从法律层面上肯定了陈宇是正当防卫,值得点赞。抓贼前要不要先问:你有心脏病吗?终于有了答案。

家属仍有可能提起民事诉讼索要赔偿

其实早在双方第一次见面时,死者家属就提出了赔偿81万的诉求,但陈宇一直认为自己就这件事没有错,不应该承担责任,但出于人道主义愿意提供6万元丧葬费,再高就没必要谈了,所以双方并没有达成协议。检方撤诉后,刑事附带的民事起诉自然也不适用这个案件了,家属索偿的81万被驳回。

最高法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解释(12年)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是:

(一)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陈宇在出事后说过“刚开始有过后悔,因为出了这事影响到了家中的买卖。后来再回想,如果再次发生这样的事,我仍然不会放贼走,还会自己亲手抓贼。”幸好,陈宇终于可以拿着这个合情合理的判决跟儿子好好解释,为什么爸爸没有错了。




If you have any requirements, please contact webmaster。(如果有什么要求,请联系站长)




QQ:154298438
QQ:417480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