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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author:(作者)delv
published in(发表于) 12/25/2021 12:33:21 AM
人妻出轨男室友,男子为独占人妻,给其丈夫下性功能药物两年


说起投毒,史上最出名的莫属潘金莲了,然而文学创作的情节却发生在了现实当中,只不过,这次投毒的是“西门庆”......

江苏南京发生一件细思极恐的凶案。

90后男子丁某与已婚妇女杨某夫妇合租在一起,相处久了后两人发展为情人。

丁某为独占情人杨某,阻止她跟丈夫要孩子,连续两年在杨某丈夫饭内下药,使其降低性欲阳痿无法上床。

丁某为了彻底拥有杨某,变得更加疯狂,告诉杨某企图下药。最后他从网上购买毒药的记录被发现,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刑1年半。


还是那句老话,自古奸情出人命。

女子杨某婚内出轨90后丁某已经是不道德,更何况还带着丈夫一起合租,这岂不是故意让两个男人发生冲突。

最可怜的是丈夫,直到住院还认为丁某是个热心小伙,经常做饭给夫妻俩吃。

丁某虽然只是从网上买了毒药,还没有实施下毒行为,但他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只是属于犯罪的预备阶段。

这也是法院认定他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最终只是判刑1年半的主要原因。

在法律上,丁某不属于故意杀人罪未遂,因为他还没有实施对情人丈夫生命具有现实紧迫的着手行为。

但又不能放过这种犯罪行为,因此,法律就将这种着手犯罪前的行为的行为“犯罪预备”。


根据规定,犯罪预备的,按照既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没有造成伤害的可以免于处罚。

但是丁某购买毒药钱前,已经多次向情人丈夫的碗中放羊尾药,此时已经对丈夫身体造成伤害,已经是属于刑法处罚的范围,因此,不能认为是没有造成损害。

法院最终认定丁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1年半是合理的。

对于情人杨某,她事先就已经知道丁某为了独占自己想要毒死自己的丈夫,如果在杨某买了毒药实施中,她没有及时阻止或者报警,导致丈夫真的被毒死,那么杨某也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因为夫妻之间具有救助的义务。


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结婚后就要坚守底线,出轨必然引起犯罪,最终又是一起血案。

还好,这个潘金莲和西门庆的故事,最终没有在现实中上演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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