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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author:(作者)飞天大狸猫
published in(发表于) 1/25/2023 9:47:41 AM
王思聪打人事件最新进展,看了通报细节才发现,事情果然不简单…

以下文章来源于志云说 ,作者志云说芝葭

作者|志云说芝葭

来源|志云说

(ID:ZhiYunView)


你好,我是馆长凯先生。

自从去年4月微博账号被封之后,以往时不时登顶热搜的王思聪,渐渐少了声息。

没想到他再次出现在公众面前,竟是登上了蓝底白字的通报!


事情是这样的,据上海市静安分局通报:

王某某和同行三名男子在一商务楼门外,发现陈某某在路边拍摄。

王某某以为陈某某是在拍自己,便要求他不要拍照。

陈某某称自己没有拍照,接着双方发生了争吵。

四名男子人多势众,数次挥拳殴打,致使陈某某受伤倒地。

警方到场处理,经司法鉴定,陈某某左侧鼻骨骨折,面部多处挫擦伤及挫伤,综合评定为轻微伤。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殴打违法行为的四名男子,被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如果这只是一则常见的警情通报,恐怕也掀不起这么大的舆论热潮。

但是有网友爆料,通报中的“王某某”疑似就是王思聪。

接着又有媒体称,王思聪百度百科的年龄是35周岁,可以排除是他。


而红星新闻的记者打电话到王思聪公司询问,对方一听是这事立马挂断了电话。

没多久,又有新京报我们视频的报道称:

从权威人士处得到消息,打人者“王某某”就是王思聪。

消息一来一回地反转,网友们也就被激起了好奇心。

还有因“行政复议”而“暂缓执行”等信息,令人遐想无限。

我看了这起事件的经过,首先强调一下,打人肯定是不对的。

其次,由于已知的信息不多,网上众说纷纭。

我仔细看了警情通报后,发现有这三处细节,值得我们关注——

01

他们会和解吗?

事情在网上发酵之后,可以看出评论区有很多这样的评论:

“小伙子这次发达了,可以考虑去售楼处看房了。”

“赔偿金可以要个一百万。”



还有人玩梗称自己也想挨思聪打,就能一夜暴富。



没准有些人的脑海中已经浮现出这样一幅画面:

“豪门管家敲开被打者的家门,拿出了一箱现金。

被打者一脸惊喜地拿着钱,表示愿意和解。”

可大家有没有想过,也许这个陈某某并不想拿钱,而是想争一口气呢?

我们可以看到通报上这样写着:

“经司法鉴定,陈某某左侧鼻骨骨折,面部多处挫擦伤及挫伤,综合评定为轻微伤。”


轻微伤和轻伤,一字之差,但在法律上有很大的区别。

轻伤追究刑事责任,而轻微伤追究的是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这也是为什么警方会对他们处以行政拘留的惩罚,而不是网友希望的刑拘。

此外,处理轻微伤时,警方会将和解作为解决方式之一。

只要双方同意,取得被打者的谅解之后,公安局会进行调解。

调解失败后,才会给出行政处罚。

也就是说,之前就是他们不愿意和解,才闹到了这一步。


站在被打者的角度,平白无故挨了一顿毒打,被打到鼻梁骨折。

放到谁身上也不是能轻易原谅的小事,不仅身体受到伤害,心里也憋着一股气。

别说对方是前首富的儿子,就是天王老子,他也有权力选择不原谅。

02

行政复议合理吗?

目前这事的最新进展,是王思聪等四人提出行政复议,警方决定暂缓拘留。


于是不少人觉得这是有钱人想到的钻空子的方法,以便找关系摆平。


果真如此么?

我们先来看看什么叫“行政复议”。

“如果当事人一方作为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可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

在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但是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可以决定停止执行。

任何人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都可以提出暂缓执行的申请,

暂缓执行还是继续执行由公安机关认定。”

简单来讲,就是王思聪不服决定,提出要申辩。

他申请了暂缓拘留,公安机关认为不致发生社会危险,依法同意了。


这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

所以王思聪提出行政复议合法,警方对他延缓被拘也合法。

那他能不能申辩成功呢?

这还要看复议机关的决定。

据律师介绍,一般在以下两种情况下,会撤销对他的处罚。

一是实体。

所谓实体就是究竟当事人错了还是没错,够不够执行相关处罚。

王思聪打人了没有?

打了,并且造成了对方受伤。

所以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做出了决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是程序。

所谓程序,便是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没有程序到位,相关程序的顺序、环节是否存在瑕疵。

也就是说,王思聪现在的对手方不是被打者,而是警方。

有记者联系了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对王某某等四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肯定依法依规。

警方面向全社会发出通报一事,本就表明了态度:

警方堂堂正正不怕复议,也绝不会让王某某有可“操作”的空间。

王思聪方以为提出行政复议可以免于惩罚,但这可能只是痴心妄想。

反正最终的结果只会有三种,一是维持原来的行政处罚,二是减轻原来的行政处罚,三是推翻原来的行政处罚,做出新的处罚决定。

相信没有任何人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03

天狂有灾,人狂有祸

通报上清清楚楚地写着,王某某打人是因为误会别人偷拍。


他想保护自己的隐私权,不愿意被人打扰,这可以理解。

可为这件事,就“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对他人施以暴力,这难道就对了吗?

常言道“君子动口不动手”,他明明可以选择劝说的方式去制止对方,却偏要下狠手,这正体现了他的傲慢和狂妄。

暴力殴打,可以视作惩戒的一种方式。

认为别人有错就下手惩戒,足可见他的霸道和不讲理。

更何况王思聪虽是公众人物,却也不是人见人爱的花朵。

看到人拍照就想到是拍自己,也未免太以自我为中心。



从以往王思聪在网络上招猫逗狗的习性就可以看出,他不是一个低调谦逊的人。

所谓“天狂有灾,人狂有祸”。

太狂妄的人,总免不了摔跟斗。

希望这次事件能让他吸取教训,以后收敛一点。

越是成功,越要小心谨慎行事,不能太冲动。

再则,做人千万不能太把自己当回事。

请相信,你的世界没有那么多观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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