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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author:(作者)aaa
published in(发表于) 2014/12/11 8:41:03
深圳市原地铁公司代总经济师涉滥用职权获刑-地铁公司-深圳市

深圳市原地铁公司代总经济师涉滥用职权获刑|地铁公司|深圳市|滥用职权_新闻资讯

  羊城晚报讯 记者沈婷婷报道:今年51岁,拥有硕士文化,曾任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代总经济师兼预算合同部经理陈某,因为女友要其出面帮助,在深圳地铁一期工程延长线第26标世界之窗站及站后折返线土建工程(简称第26标段)招标过程中滥用职权,被指控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12月9日,羊城晚报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目前陈某已被深圳市福田区法院以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女友让其帮助得到工程


  根据指控,2002年,深圳地铁一期工程延长线第26标段公开招标。邹某某(被告人陈某的女友,已因本案被判刑)要时任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简称地铁公司)代总经济师兼预算合同部经理陈某帮忙,让其中标第26标段,陈某表示同意。


  陈某找到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铁二局)经理彭某江,称第26标段准备招标,其朋友有意与中铁二局合作参与第26标段的投标,彭某江对此表示同意。同时,邹某某主动找到陈某贵,声称可以拿到地铁公司的工程。邹某某与陈某贵商定,由陈某贵出面与中铁二局合作参加第26标段的投标,中标后则将取得的分包工程的利润平分。


  之后,邹某某指使陈某贵化名“廖某”与中铁二局商谈合作投标一事,并要求陈某贵在中铁二局彭某江前称其为“李总”。陈某贵则以“廖某”的名义、“李总”代表人的身份,多次与彭某江商谈,最终达成了协议,约定双方联合以“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名义参加第26标段的投标,中铁二局负责制定全部投标文件,“廖某”一方负责协调公共关系,中标后中铁二局与“廖某”按6∶4的比例分配工程施工总量。


  故意加重技术权重比例


  为了能够让中铁二局中标,陈某指使地铁公司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第26标段会务组组长杜某平起草招标办法时故意加重技术权重比例,以方便开标时评委操作评分。


  2003年3月18日,第26标段开始评标。期间,杜某平故意将参与评标的社会专家的评分表泄露给评标专家杨某萍等人,再由杨某萍等人根据社会专家评分的情况故意给中铁二局打高分,以达到让中铁二局中标的目的。


  检方还指控陈某在深圳市地铁一期车站商铺场地租赁经营权(简称商铺租赁标)招标过程中滥用职权。


  另查明,邹某、蒋某斌、夏某、吴某慧均因犯串通投标罪被判处二年至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法院综合所有情况,判决被告人陈某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编辑:周汇楠


(原标题:原深圳市地铁公司代总经济师涉滥用职权获刑)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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