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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author:(作者)aaa
published in(发表于) 2014/12/11 8:41:09
湖北涉军法律援助案件年增三成

湖北涉军法律援助案件年增三成|涉军法律援助案_新闻资讯

  本报记者胡新桥刘志月


  “多亏了张元主任,才赢了官司。”说起一年前追回3万块钱借款的经历,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某部队服役的张某很是感慨。


  张某,男,河南人。2011年3月,他女朋友喻静(化名)的堂兄向其借款3万元。同年5月,张某与喻静登记结婚。后双方因感情不和,于2012年2月17日离婚。之后某日,张某打电话给喻静堂兄,要对方还清此前借自己的3万元。喻静堂兄以已将钱还给喻静为由,拒绝再还3万元。


  无奈之下,2012年7月,张某向喻静堂兄住所地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喻静堂兄归还借款。同年11月,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


  张某不服,向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在广州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广州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向荆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发来协助函。荆门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斌亲自担任张某的二审代理人,历经多方努力,最终找到关键证据。


  2013年5月,荆门中院采纳了张斌的辩护意见,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喻静堂兄偿还张某借款3万元。


  张某通过法律援助帮助获得公正判决是湖北省近年来开展涉军法律援助全覆盖的一个缩影。


  早在2010年,湖北省司法厅和省武警总队就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对武警官兵及家属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细化了涉武警官兵及其家属法律援助工作。2011年,湖北省司法厅和省军区政治部又联合制定下发《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工作细则》,对全省涉军维权工作的领导力量、平台建设、援助范围、工作制度等作出明确规定。


  “在每年召开的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省司法厅都将涉军维权工作作为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由厅主要领导与各市州司法局长签订责任状。”湖北省司法厅副厅长张正军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为方便军人军属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湖北省依托法律援助工作机构开展对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服务,安排法律专业人员负责接待咨询;在醒目位置设立军人军属便民指示牌,统一服务标识;设立公示栏,公开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申请程序、事项范围、监督投诉电话等。


  湖北省十堰市法援中心在乡镇和社区建立130多个服务军人军属等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基本实现涉军法律援助机构全覆盖。


  在做好面对面申请法律援助的同时,湖北各地积极推行军人军属电话申请、邮寄申请、网上申请和上门受理等服务方式,充分发挥“1234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咨询平台功能,拓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渠道。


  湖北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处副处长赵志国介绍说,该省充分利用乡镇司法所工作网络,在全省1120个镇乡(社区)建立了法律援助站及各村居(街道)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形成了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以乡镇、街道以及驻省部队以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基础,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一体化法律援助军人军属工作格局。


  统计显示,2014年,湖北全省办理法律援助涉军案件175件,同比增加35%。


  湖北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汪道胜告诉记者,该厅已起草《湖北省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目前正向省高院、省检察院等单位征求意见,待修改完善后下发,将进一步推进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工作向纵深发展。


(原标题:湖北涉军法律援助案件年增三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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