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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author:(作者)aaa
published in(发表于) 2014/12/13 10:51:46
复旦投毒案被告最后陈述曝光:如果死掉那是报应

复旦投毒案被告最后陈述曝光:如果死掉那是报应|复旦投毒案_新闻资讯

  12月8日上午10时,复旦投毒案二审开庭,到晚上11时30分左右,控辩双方激辩13个半小时后,二审终于结束,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今日,林森浩提交给法庭的最后陈述手写版曝光,林森浩在陈述中称“当我还在自由世界里的时候,我在思想上是无家可归的。”他向向黄洋的父母道歉,称如果他能活下去,一定会在余生好好赎罪;如果终究逃不过一死的话,希望黄洋父母能从此事的阴影中走出来,好好活着。


  以下是陈述全文:


  当我还在自由世界里的时候,我在思想上是无家可归的。没有价值观,没有原则,无所坚守,无所拒绝。头脑简单的人生活在并不简单的世界里,随波逐流,随风摇摆,兜不住的迷茫。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对我而言,是很不清晰的。这迷茫与想要有所改变的内心诉求成了我身上最主要的矛盾。我一直在认识自己。某日,我在某电视节目里听到一句话:成功的人都是善于制定规则的。这话在当时我的心里引起了强烈的共鸣。我恍惚地以为我找到了突破口:我要成为一个善于制定规则的人,在生活中要不吃半点亏,还要欺负欺负别人。也许就是这样的一种模糊的认知隐隐地引领着我犯下了这个罪大恶极的过错。


  黄洋喝了水之后,我一直很后悔,尤其是在黄洋住院,我见到了他父亲之后。但那时的我,是很难把真相讲出来的。那时的我,内心是荒凉的,是枯寂的,没有勇气,也没有责任心,有的只是自私与不负责任,有的只是逃避与自欺欺人,有的只是惶恐与不安。就连对我的家人,对我的父母,我都没有告知,即使是到了我被学校保卫处传唤,即使是到了我被带到派出所,我也仍然没有告诉他们。


  我非常地对不起你们:黄洋的父母亲人,还有我的父母家人,你们二十几年殷殷期盼,在就快要成为现实的当口,却因为我一时的无知而幻灭了。这是怎样的一种摧残!如今的我大概是可以感受的。可惜现在一切都已经太迟了!


  今天,我选择了上诉与自我辩护。对于结局,我不敢有所奢望。如果我侥幸还有机会,我将在后面的日子里竭尽全力地补偿你们,服侍你们终老;如果我还是走了,那也只是我的报应,希望你们能从丧子之痛的阴影中走出,好好地活着。或许有另外一个世界,在那里,我们将为着自己的过错而赎罪。同时,我也希望,千千万万的年轻人能从我身上吸取到教训,引以为鉴!


  最后,我要感谢斯伟江、唐志坚两位律师对我的无偿帮助,感谢出庭作证的老师,感谢许许多多的帮助着我的人。谢谢你们!


  新闻回顾


  2013年4月1日 复旦医学院硕士研究生黄洋饮用寝室饮水机中的水后,身体不适,有中毒症状


  2013年4月11日 复旦大学报案。上海警方在饮水机残留水中检测出某有毒化合物成分,锁定黄洋室友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3年4月12日 林森浩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3年4月16日 黄洋经医院救治无效去世


  2013年4月25日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林森浩


  2013年10月30日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林森浩涉嫌以投毒方式故意杀人案


  2013年11月27日 “复旦投毒案”开庭审理


  2014年2月18日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认定,林森浩因琐事而采用投毒方法故意杀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林森浩到案后虽能如实供述罪行,尚不足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林森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4年12月8日,复旦投毒案二审开庭,上诉人林森浩及其辩护人提出“林森浩没有杀死黄洋的主观故意,不是故意杀人;投毒剂量等部分一审认定犯罪事实不清;黄洋饮水中二甲基亚硝胺是否达到毒死人的剂量”三大上诉理由。辩护人认为林森浩犯故意伤害罪,量刑应在10年到15年之间。


  在庭审中,林森浩失控痛哭,坚称自己不是要杀死黄洋;辩护人申请出庭作证的“有专门知识的证人”———北京法医胡志强则当庭称:“黄洋不是死于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而是死于爆发性乙型病毒性肝炎”。但控方申请出庭的法医学鉴定人则坚称黄洋死于二甲基亚硝胺中毒。


  昨晚11时30分左右,控辩双方激辩13个半小时后,复旦投毒案二审终于结束。在最后陈述阶段,林森浩向黄洋的父母道歉,称如果他能活下去,一定会在余生好好赎罪;如果终究逃不过一死的话,希望黄洋父母能从此事的阴影中走出来,好好活着。法官宣布休庭,将择日宣判。


  成都商报 记者 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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